同方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指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无新提案提交情况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15日在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三层会议室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并行驶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24人,代表股票289,311,658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票总数的29.61%,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荣泳霖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大会审议及出席股东对下述议案进行表决,产生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8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正文》
赞成: 288,915,626股;反对:78,064股;弃权:317,968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
二、审议通过了《2008年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赞成:288,915,626股;反对:78,064股;弃权:317,968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
三、审议通过了《2008年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赞成:288,564,359股;反对:78,064股;弃权:669,235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
四、审议通过了《2008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赞成:288,556,429股;反对:78,064股;弃权:677,165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
五、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288,556,429股;反对:78,064股;弃权:677,165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的预案》
赞成:288,516,179股;反对:743,869股;弃权:51,61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2009年审计机构及支付其2008年审计费用的议案》
1、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做为公司2009年审计机构
赞成:288,907,696股;反对:78,064股;弃权:325,898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
2、同意支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审计报酬
赞成:288,907,696股;反对:78,064股;弃权:325,898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
八、 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288,927,178股;反对:78,064股;弃权:306,416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赞成:288,927,178股;反对:78,064股;弃权:306,416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09年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下属子公司使用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2009年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下属子公司使用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289,225,664股;反对:78,064股;弃权:7,93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
2、审议通过关于为因特殊业务模式导致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288,356,576股;反对:672,864股;弃权:282,218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清华控股申请不超过10亿元短期融资券使用额度或单独发行20亿元短期融资券并将其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赞成:1,931,969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关联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温丽梅、胡筱芳律师现场鉴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