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公告
2009年05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ST梅雁 公告编号:2009-017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公司2006 年、2007 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08 年4月27日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8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2,044,181.69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99,319,863.92元。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条件。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本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09年5月19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但由于2008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特别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09年5月18日停牌一天,至2009年5月19日复牌。自复牌之日起,本公司证券简称由“*ST梅雁”变更为“ST梅雁”,证券代码仍为“600868”,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