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务院有关文件的出台,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正式进入推进落实阶段。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屠光绍16日在“2009陆家嘴论坛”做主题发言时表示,在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这项国家战略实施的过程之中,要紧紧依靠国家层面的协调机制在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重大问题上的指导和协调作用。
国家协调机制不可或缺
“建立由发改委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加强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在上月国务院公布的《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建立健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指导协调机制。
屠光绍表示,之所以要建立这样的协调机制,首先是由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性质决定的。因为是国家战略,需要有国家层面协调、指导机制。其次,是由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目标和内容所决定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涉及金融业、金融市场发展的各个方面,涉及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对外开放,涉及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第三,这也是由当前体制所决定。
对于该推进协调机制需要解决的问题,屠光绍指出,这些问题包括涉及国际金融中心总体战略布局和规划的问题;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推进过程中的重大法律体系问题;涉及整个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总体安排问题以及金融税收制度问题、监管的完善问题等。
发挥金融企业在创新上的主导作用
除了依靠推进协调机制之外,屠光绍还指出,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具体落实还要大力突出金融市场和金融企业在金融创新方面的主体和主导作用。
而对于上海市政府层面来讲,还要切实加强在营造良好金融发展环境中的积极和主动作用。屠光绍认为,在环境当中,从地方层面来讲,重点主要在三个方面:第一个就是人才环境;第二个是执法环境。屠光绍表示,目前在金融案件的仲裁、金融案件的审理和金融案件的判决这些方面,上海市都已经有所动作。下一步还要进一步完善。第三方面是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