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公司权证备付金账户的提示函
2009年05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公司权证备付金账户的
提示函
根据《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上市公告书》的约定:“康美CWB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为2008年5月26日至2009年5月25日,行权期为2009年5月19日至5月25日期间的五个交易日。
作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特提醒各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结算参与人)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权证交收的权证备付金账户是非担保资金交收账户,与股票交易使用的担保资金账户不同,需在权证备付金账户内准备足额资金,以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损失。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