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送红股0.4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0.2股;另一种表述方式为每10股派送红股4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2股。
● 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5元。
● 股权登记日:2009年5月22日
● 除权除息日:2009年5月25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9年5月26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6月3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2009年5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http://www.sse.com.cn)。
二、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08年度。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2008年末总股本446,772,4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送红股0.4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0.2股;另一种表述方式为每10股派送红股4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2股。
3、对于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005 元;对于法人股东,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05 元。
4、对于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QFII 股东的红利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005 元。
三、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9年5月22日
2、除权除息日:2009年5月25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9年5月26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6月3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9 年5 月22日(A 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现金红利派发办法: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太原重型机械(集团)制造有限公司以及发起人股东之一山西省经贸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办法: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通过计算机网络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自动计入股东帐户。
3、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于股权登记日后第一个交易日将所送转股份直接计入股东账户。未办妥指定交易的股东的红股和转增股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第二个交易日便可取得。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送转增股 | 本次变动后 | 比例(%)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208,652,231 | 125,191,339 | 333,843,570 | 46.70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238,120,194 | 142,872,116 | 380,992,310 | 53.30 |
股份总额 | 446,772,425 | 268,063,455 | 714,835,880 | 100 |
七、实施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714,835,880 股摊薄计算的2008 年度每股收益为0.633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玉河街53号。
电话:0351-6361155,0351-6362824。
传真:0351-6362554。
九、备查文件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