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9 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于2009年5月18日(星期一)在海南省海口新国宾馆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148,811,9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66%。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取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以148,811,92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
2、以148,811,92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
3、以148,811,92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以148,811,92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财务决算方案。
5、以148,811,92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是:根据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华德股审字[2009]第44号《审计报告》,本公司200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869,933.13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99,836,886.66元,加上因重组原因调整未分配利润349,567.10元,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为-486,617,386.43元。鉴于公司2004年以来持续经营亏损,累计亏损数额巨大,公司在尚未弥补前期亏损前不进行分红。因此,公司董事会建议200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以148,811,92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资产减值计提及处理的议案。具体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有关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结合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存货、应收帐款、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的实际情况,我们对下属控股子公司2008年末的存货、应收帐款、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核查,拟提取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方案如下。
(一)计提依据:稀土类存货依广州中天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作为参考依据、钨矿类存货依公司钨矿产品售价及上海有色金属网公布的产品价格作为参考依据;化工产品依涤纶长丝网上报价为依据;应收帐款按可回收性作为计提依据;长期股权投资按可回收金额及预计可能产生的损失作为计提依据。
(二)计提方法:依《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损失核销处理办法》规定计提。
(三)计提金额:2008年1-9月计提减值准备-328.55万元;2008年10-12月计提减值准备2648.59万元。
(四)计提处理:1-9月计提减值准备已随置出资产被置换出公司; 10-12月计提减值准备冲减公司2008年度利润(合并报表)。
7、以148,811,92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8、以148,811,92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规则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9、以148,811,92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规则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0、以148,811,92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规则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1、以148,811,92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具体是: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由1.6万元/人·年(税后)提高到4千元/人·月(税后)。
12、以24,051,92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有色金属产品的议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按规定,关联股东(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委派卢旺盛、陈雁飞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备查文件
(一)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简称: ST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09-02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连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迅速做大做强上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其他独立第三方等拟对我公司进行资产注入。本公司承诺:将在申请停牌公告刊登后30天内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股票将于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恢复交易;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公司股票将于6月18日恢复交易,并且公司在股票恢复交易后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若公司在承诺停牌期限内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逾期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我公司将及时披露,申请股票复牌并进行公告,同时承诺:“公司在公告后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