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红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基金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2.5元。
二、分红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9年5月22日。
2、红利发放日:2009年5月25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09年5月22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9年5月26日。
三、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9年5月2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2009年5月25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9年5月26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9年5月22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无效。
七、咨询办法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010-58698918。
3、本基金销售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九年五月十九日
工银核心价值股票型基金、工银稳健成长股票型基金关于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聘任曹冠业先生担任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曹冠业先生不再兼任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杨建勋先生不再兼任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曹冠业先生无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况。
上述人员的变更将按有关规定报监管机构备案。
特此公告。
附:曹冠业先生简历:
曹冠业先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获材料科学和技术经济双学士学位;2001年毕业于法国马赛经济科技法律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和法学硕士学位;并获注册金融分析师(CFA)和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1998年4月至1998年9月,任职于中海信托,担任证券投资部分析员。2001年5月至2001年9月,任职于法国雷诺机车集团从事投资研究工作。2001年9月至2006年10月,任职于法国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巴黎总部和香港公司,先后担任国际协调发展部亚太区主管,结构基金部基金经理和亚太股票投资部投资经理。2006年10月25日至2007年8月28日,任职于香港恒生投资管理公司,担任香港中国股票和QFII基金投资经理。2007年8月至今,任职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7年11月29日至2009年5月17日,担任工银核心价值基金基金经理。2008年2月14日至今,担任工银全球基金基金经理。2009年5月18日至今,担任工银成长基金基金经理。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