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二○○八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上除已公告的提案外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5月16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19,467,1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37%,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王彪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9,467,128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9,467,128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2009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结果:赞成119,467,128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2009年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赞成119,467,128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119,467,128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9,467,128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0,081,428股(关联股东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回避此项表决事项),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的有关规定,现对2009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做如下预计:
1)本议案中的关联方是指: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水泥”),是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是指: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熟料等。
3)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按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4)200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巢湖海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日产5000吨生产线已经投产,生产的部分熟料拟销往海螺水泥及其相关子公司,预计全年可销售熟料40万吨。
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9,467,128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中国证券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国证监会第57号)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对《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修改前的第一百五十五条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可以进行中期分配。非因特别事由(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公司不进行除年度和中期分配以外其他期间的利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修改后的第一百五十五条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有盈利的情况下,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可以进行中期分配。非因特别事由(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公司不进行除年度和中期分配以外其他期间的利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鲍金桥律师出席了本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提案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