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长江电力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2009年05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自2008年9月16日起,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对基金资产净值进行了调整(详见本基金管理人2008年9月17日的有关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6001)所持有的停牌股票“长江电力(证券代码:600900)”已于2009年5月18日复牌,本基金管理人认为该股票当日交易体现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按收盘价估值更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为此,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09年5月18日起对中欧旗下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持有的“长江电力(证券代码:600900)”股票,恢复按估值日收盘价进行估值。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lcfunds.com)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68609700,400-700-9700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