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恢复旗下基金所持长江电力股票市价估值方法的公告
2009年05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管理人)自2008年9月16日始,对旗下基金所持长期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详见本公司2008年9月16日和2008年9月17日的有关公告)。
2009年5月18日,本管理人旗下基金所持有的长江电力(股票代码600900)交易行为显现出活跃市场的交易特征。为了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更加合理地反映该股票的公允价值,经本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09年5月18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长江电力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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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九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