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09年第5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董事会于2009年5月14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2009年第5次会议的通知,(传真表决)通知列明了召开会议的方式、会议表决的时间、地点等;与该会议通知同时,还提供了相应的会议材料。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9年第5次会议于2009年5月19日下午2时,在昆明市春城路62号证券大厦16楼本公司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共有 9位董事进行了传真表决。会议以9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昆明总部部分房产的报告》,
2008年7月11日,公司董事2008年第4次会议作出决议,决定出售昆明总部全部房产(因该次会议时尚无购买方,决议中未列明出售价格)。(见本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08-019号公告)
管理层为执行董事会决议,多次在当地的报纸登载了出售广告。到2009年4月底为止,仅有二家客户意向购买我公司位于昆明市春城路62号证券大厦15楼1506A、1505B、1504C三套房屋,总建筑面积为645.86平方米。
原商品房购销合同显示:1504C购房原价为757,273.00元,1506A、1505B购房原价为1,879,000.00元,原购房总价为2,636,273.00元。
经过与购买方多次协商,现初步商定:15楼三套房屋出售价格为5800元/平方米,总价格为3,745,988.00元,房屋交易所发生的营业税、城建税等税收由本公司承担,印花税、契税等税收由购买方承担。
2009年5月7日,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证券大厦15楼1506A、1505B、1504C建筑面积为645.86平方米房屋进行了评估,出具《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转让项目评估报告》(天圆开评报字[2009]第105013号)。
经评估,列入评估范围的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云南省昆明市春城路与吴井路交叉口证券大厦十五层房地产于评估基准日(2009年4月30日)的评估结果为:账面价值1,995,803.31元,评估价值3,562,600.00元,增值率78.50%。
由于目前出售的上述15楼房屋的出售价格为5800元/平方米,已经为购买方能承受的价格上限,同时该出售价格已经高于每平方米的评估价格。因此,董事会同意以5800元/平方米的价格出售昆明市春城路62号证券大厦15楼1506A、1505B、1504C三套建筑面积为645.86平方米的公司房产。
特此公告!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