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管理人员之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9年5月12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于2009年5月13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新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现将实施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按200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4,776,119.44元;以公司现有股本总额23,8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红利0.9元),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380万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9年5月25日
2、除息日:2009年5月26日
3、红利发放日:2009年5月26日
三、分配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的对象为:
截至2009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配方法
1、本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于2009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含高管锁定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七、咨询事项
1、联系人:谷穗
2、联系电话:0572-2699710 传真:2699765
特此公告。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