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焦点
  • 4:金融·证券
  • 5:金融·证券
  • 6:观点评论
  • 7:时事国内
  • 8:时事海外
  • A1:市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钱沿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中小板·创业板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B7:上证商学院
  • B8:地产投资
  • C1:披 露
  • C3:专版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C17:信息披露
  • C18:信息披露
  • C19:信息披露
  • C20:信息披露
  • C21:信息披露
  • C22:信息披露
  • C23:信息披露
  • C24:信息披露
  • C25:信息披露
  • C26:信息披露
  • C27:信息披露
  • C28:信息披露
  •  
      2009 5 20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C2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C26版:信息披露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的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恢复公司旗下
    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江电力股票市价估值方法的公告
    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09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66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09年05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编号:临2009-013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控股公司安徽鸿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翔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6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数量6000万元;

      ● 本次担保由合肥舜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业公司”)提供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1亿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安徽分行”)于2009年5月18日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鸿翔公司提供6000万元银行借款连带责任保证。

      至此,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共计2.1亿元,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本项担保由舜业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为鸿翔公司提供上述担保(详见公司“临2009-011号”临时公告,披露于2009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鸿翔公司注册地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法定代表人金永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室内外装饰,建筑咨询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万业新鸿意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意公司”)持有其100%股份,公司持有新鸿意公司70%股权,舜业公司持有新鸿意公司30%股份。

      截止2009年3月31日,鸿翔公司资产总额20,526万元;负债总额为11,066万元;净资产为9,460万元;2009年1-3月份净利润为-20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为确保鸿翔公司与中行安徽分行签署的2009年司贷字09A066号《人民币借款合同》的履行,公司愿意为其主合同项下的6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为两年,保证期间为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鸿翔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向银行借款,公司同意为此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董事会认为:鸿翔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公司对鸿翔公司持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五、提供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1亿元。除此之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担保协议;

      2、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