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 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4元(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4元(税后)
● 股权登记日:2009年5月25日
● 除息日:2009年5月26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6月2日
一、通过分配、派发现金红利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9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9年4月9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二、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范围:截止至2009年5月25日下午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以2008 年12月31日股本数355,8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现0.06元(含税),每10股派现0.6元(含税),预计分配股利21,348,000.00元,剩余的可分配利润85,486,689.72元暂不分配,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4元,每10股0.54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其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6元,每10股0.6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及除权日、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9年5月25日
2.除息及除权日:2009年5月26日
3.红利发放日:2009年6月2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9年5月2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现金红利实施办法
1、芜湖港口有限责任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机构: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朱家桥外贸码头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朱家桥外贸码头
邮 编:241001
联系电话:0553—5840007、5840085
联系传真:0553—5840510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