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八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5月19日上午9:00在公司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经授权的股东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199,138,80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2.86%。公司董事5名、监事3名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文利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09年4月29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大会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99,138,8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
二、 审议通过《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99,138,8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
三、 审议通过《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99,138,8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
四、审议通过《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199,138,8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
五、审议通过《2008年度报告》及《2008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199,138,8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99,138,8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99,138,8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由万钧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关于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