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20日发布第4号审计公告,公布了对10省区市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公告显示,部分地方存在违规使用财政支农资金或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0省区市财政和有关主管部门违规使用资金26.93亿元(其中用于建房买车5837.4万元),不规范管理资金45.75亿元,配套资金不到位65.97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审计重点抽查的30个县在支农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均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
财政支农投入政策在一些地方未完全落实到位。部分地方未按规定对财政支农投入进行统计和考核。未按规定对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和建设用地税费提高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的部分3项指标进行统计和考核的地区,分别占80%、75%和87%,其中甘肃、山西等省的地方政府基本未对上述3项指标进行全面统计和考核。
公告指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仍然不足。第一,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亟待加强,病险水库较多,灌溉渠道老化损毁比较严重;第二,防汛抗旱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滞后;第三,一些地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缓慢;第四,部分省市耕地面积减少。
公告还指出,财政支农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不够规范。除了上述部分地方存在违规使用财政支农资金或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还存在部分地区结存资金数额较大以及部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较差的问题。审计抽查的10省区市应于2007年底完成的86个财政支农项目中,有32个未达到设计要求和预期目标,占抽查项目总数的37%,致使已到位的8.24亿元支农资金未能充分发挥效益。
审计署建议,第一,继续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力度,突出支农投入重点;第二,进一步认真落实国家支农政策法规,完善农业投入保障机制;第三,加强支农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公告显示,根据对10省区市的数据分析,农业总投入增长幅度未达到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的省市县个数占总数的33%,财政支农投入增量未达到上年增长水平的省市县个数占总数的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