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2008年年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2008年年会)于2009年5月20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988号上海名人苑宾馆综合楼3号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名,代表股份274,048,567股,占公司总股本552,172,227股的49.63%,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刘坚(由董事会全体董事推选)主持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并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通过《四届董事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一]
2、通过《四届监事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二]
3、通过《关于2008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表决三]
4、通过《关于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报告》 [表决四]
5、通过《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
① 选举陆俊德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五]
② 选举王长虹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六]
③ 选举杨晓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七]
④ 选举郑培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八]
6、通过《关于调整第四届监事会部分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① 选举顾鼎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九]
② 选举周岐峥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十]
7、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十一]
8、通过《关于聘用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十二]
议案5、议案6采取累积投票制度。
上述议案均获得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100%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天地律师事务所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2008年年会)决议
2、关于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2008年年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757 证券简称:ST源发 编号:临2009-021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5月17日,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以书面、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2009年5月20日,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届董事会共有董事9人,本次会议实际收到议案表决票9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全票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推选陆俊德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陆俊德简历附后。
二、通过《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三个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和成员名单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陆俊德;成员:王长虹、杨晓杰、谢国梁、朱北娜;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何南星;成员:郑培、朱北娜、郁崇文;
3、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郁崇文;成员:陆俊德、朱北娜。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日
附:简历
陆俊德,男,1959年2月生,汉族,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大学毕业。
1976.4-1979.2 上海前卫农场职工
1979.2-2001.3 上海第十七毛纺厂车间副主任、副厂长、厂长
2001.3-2008.6 上海华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8.5-至今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8.7-至今 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
2009.5.20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0757 证券简称:ST源发 编号:临2009-022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5月17日,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以书面、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2009年5月20日,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届监事会共有监事5人,本次会议实际收到议案表决票5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推选司立军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司立军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日
附:简历
司立军,女,1963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8年7月参加工作。
1988.7-1998.7 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助教、讲师、三级警督、警衔
1995.7-1998.1 机械工作部法律事务中心
1998.1-1998.12 机械工作部法律事务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1998.12-2001.5 国家机械工业局法律事务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2001.6-2004.7 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2004.3-2004.7 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
2004.7-2006.11 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兼党委纪检工作部部长
2006.11-2008.2 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经理
2006.12-至今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008.2-至今 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兼法务部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