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5月20日上午在成都市双流县西南航空港锦华路一段2号珠峰工业园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79,036,2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2%。根据相关规定,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对《关于债务重组的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陈汛桥先生主持,公司部份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79,036,263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79,036,263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票79,036,263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79,036,263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票79,036,263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关于债务重组的议案》
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
同意票69,232,657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刘晓琴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为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记录;
2、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