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焦点
  • 4:金融·证券
  • 5:观点·评论
  • 6:信息披露
  • 7:时事国内
  • 8:时事海外
  • A1:市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策略·数据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特别报道
  • B7:产业研究
  • B8:人物
  • C1:披 露
  • C3:信息披露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C17:信息披露
  • C18:信息披露
  • C19:信息披露
  • C20:信息披露
  • C21:信息披露
  • C22:信息披露
  • C23:信息披露
  • C24:信息披露
  • C25:信息披露
  • C26:信息披露
  • C27:信息披露
  • C28:信息披露
  • C29:信息披露
  • C30:信息披露
  • C31:信息披露
  • C32:信息披露
  •  
      2009 5 21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C2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C24版:信息披露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4月营运数据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中国恒天集团公司关于减持中国服装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66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05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09-011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5月20日下午2:5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甲11号中国建材大厦16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曹江林;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共代表股份301,454,8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1%。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01,454,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晏国哲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