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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5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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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20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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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20版:信息披露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
    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8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吉恩镍业投资入股
    加拿大Liberty Mines Inc.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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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9年05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2009-10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

      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09年5月19日在宁波举行。10名董事出席了会议,余红辉董事书面授权委托戴志勇董事出席, 刘海生独立董事书面授权委托张炳生独立董事出席;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丁凯董事长主持。根据会议议程,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北仑热力公司与新区热力公司签订购汽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北仑热力有限公司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热力有限公司签订的《蒸汽销售与购买协议》。

      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项目前期费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经营班子开展新的热电项目前期工作,授权经营班子投入项目前期费用支出不超过200万元。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定于2009年6月10日召开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1、时间:2009年6月10日上午9:00;

      2、地点:宁波北仑老板娘新光大酒店(宁波北仑明州路789号);

      3、审议内容:《关于子公司北仑热力公司与新区热力公司签订购汽协议的议案》;

      4、出席会议人员资格:(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2)截至2009年6月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宁波热电”的股东,均有资格出席或委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5、会议登记办法:(1)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或法人证明文件(委托人持身份证、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和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2)登记地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工业城凤洋一路66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编:315800 电话:(0574)86897102 传真:(0574)86885271

      联系人:乐碧宏 周良焕

      登记日期:2009年6月4日、5日;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00-3:30。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20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法人)出席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在委托人不作具体表决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2009-11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协议公告

      重要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北仑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仑热力”)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区热力”)签订《蒸汽销售与购买协议》。

      ●协议生效条件:经双方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协议履行期限:本协议长期有效,除非双方协商一致。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三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09年5月19日在宁波举行,10名董事出席了会议,余红辉董事书面授权委托戴志勇董事出席, 刘海生独立董事书面授权委托张炳生独立董事出席;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丁凯董事长主持。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同意北仑热力向新区热力购汽及签订的《蒸汽销售与购买协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标的情况

      协议标的:新区热力销售的蒸汽。

      2、协议对方当事人情况

      当事人名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热力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仑区新碶长江国际商务大厦1幢A1602室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何大元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蒸汽、热水的供应,工业水供应,仪器仪表,供热设备的安装、检修、维护、检验及管理服务,热网管道的安装、维修、检验检测(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三、协议主要条款

      北仑热力与新区热力签订了协议,北仑热力为甲方,新区热力为乙方,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为“北仑电厂”)作为蒸汽生产商,有意将其电厂所生产的蒸汽委托乙方进行销售,并承诺就乙方向甲方供汽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蒸汽生产商对乙方的委托作为协议的附件。

      2、乙方保证按照技术协议的要求,在全年任何一个瞬时均按本协议规定的品质及甲方要求满足甲方及其用户的用汽需求。由于乙方或北仑电厂的原因造成供汽质量未达到协议标准,乙方应全额补偿甲方直接损失。甲乙双方和蒸汽生产商一致同意按照本协议附件规定的《调度管理程序》对蒸汽的生产、交付与接收进行调度。

      3、计量:蒸汽计量以双方确认的蒸汽计量表为准,乙方在汽站内安装有蒸汽表计,作为法定计量备用点,并在每年进行强制检定。

      4、抄表方式:甲乙双方各派一人抄表,签字盖公章后确认有效。

      5、结算方式:汽款每月结算一次。

      四、协议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若本公司大港工业城热源点迁建后,本协议可有效保证我公司现有热用户的继续用热需求,并拓展新的用热市场,保障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五、协议履行的风险分析

      北仑电厂作为生产商,已出具了供汽(热)委托书,其委托新区热力销售蒸汽,同时承诺就新区热力向北仑热力供汽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有效降低了北仑热力持续经营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协议文本及其附件;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