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八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5月20日上午9: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实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160,023,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8%,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由公司董事长廖志刚先生主持。除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之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监票人员以及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二○○八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同意2,160,02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二○○八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同意2,160,02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二○○八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2,160,02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关于二○○八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2,160,02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二○○八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2,160,02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提名的议案
同意2,160,02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提名的议案
同意2,160,02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第四届监事会成员提名的议案
同意2,160,02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关于聘请财务会计审计会计师的议案
同意2,160,02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向17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52.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2,160,02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09-007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二○○九年五月二十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15人,实到14人,独立董事梁永和因事未参加。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廖志刚先生主持。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选举柳州钢铁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拟定廖志刚先生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二、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聘任第四届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廖志刚先生提名,本届董事会拟聘任钟海先生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总经理,任期三年。
独立董事听取了第四届总经理提名的议案,一致认为:
钟海先生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议。
三、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聘任第四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廖志刚先生提名,本届董事会拟聘任班俊超先生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四、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总经理提名聘任第四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批准第四届总经理钟海先生提名并聘任下列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副总经理: 石海宁 黄元民 班俊超 甘贵平 章炳炎 许定基 李绿松
总会计师: 赖 懿
以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
独立董事听取了第四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的提案,一致认为:
石海宁先生、黄元民先生、班俊超先生、甘贵平先生、章炳炎先生、许定基先生、李绿松先生、赖懿先生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议。
五、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本届董事会选举下列人员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由独立董事钟柳才、张忠国、赵刚和董事梁景理、廖志刚担任,其中钟柳才为主任委员。
六、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本届董事会选举下列人员为战略委员会成员:
由独立董事梁永和、程守义、钟柳才和董事梁景理、廖志刚担任,其中梁景理为主任委员。
七、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本届董事会选举下列人员为薪酬委员会成员:
由独立董事彭幼航、罗海燕、温培、钟柳才和董事张志伟担任,其中彭幼航为主任委员。
八、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本届董事会选举下列人员为提名委员会成员:
由独立董事彭幼航、罗海燕、梁永和和董事梁景理、廖志刚担任,其中罗海燕为主任委员。
九、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将“第十条 (十三)决定额度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上的一次性投资、担保、贷款、收购和出售资产事项;”
改为“第十条 (十三)决定公司重大投资项目,重大投资项目是指投资额度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总资产比例30%以上的投资、贷款、收购和出售资产事项;”
十、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1、将“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本条所称的“重大投资项目”是指根据公司适用的及不时进行修订的《上市规则》中规定的资产比率、代价比率、盈利比率、收益比率及股本比率(以下简称“五项比率”)的任意一项计算在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各项投资。对于五项比率的任何一项计算均低于百分之二十五的各项投资事宜决策权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行使。]”
改为“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2、将“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改为“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积极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十一、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二○○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定于2009年6月8日召开“二○○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详见《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五、六、七、八、九、十项议案须提交公司二○○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5月20日
附件1: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钟海先生,男,1957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集团公司烧结厂厂长、机动处副处长、机动工程部部长,现任公司总经理。
张志伟先生,男,1963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小轧厂厂长,转炉厂厂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石海宁先生,男,1957年6月4日出生,曾任公司总调度室主任,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黄元民先生,男,1960年8月5日出生,工程师,曾任公司转炉厂厂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班俊超先生,男,1961年9月10日出生,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甘贵平先生,男,1965年9月16日出生,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章炳炎先生,男,1952年11月14日出生,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许定基先生,男,1966年9月21日出生,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学位,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李绿松先生,男,1966年9月21日出生,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金属材料公司经理,现任本公司物资公司经理。
赖懿先生,男,1972年3月13日出生,会计师,曾任集团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总会计师。
注:
董事长、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简历,详见“2009年4月27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09-008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二OO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拟召开“二○○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9年6月8日上午9:30时
2、会议地址: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809会议室
3、会议议题:
审议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审议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审议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审议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审议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4、参加人员:
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⑵.截至2009年6月4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5、参加会议办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股东股权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于2009年6月5日下午5:00前,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于2009年6月5日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应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复印件、股权证号、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政编码(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联系地址:
登记地址: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书面回复地址: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45002
电话:0772-2595971
传真:0772-2595971
联系人:罗胜军、黄胜松
7、其他: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须携带本通知,以便会前查验。谢谢合作!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5 月 20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 受托人签名: | ||
委托人身份证号: | 受托人身份证号: | ||
委托人股权证号: | 委托人持股数: | ||
代为行使表决范围: | 委托日期: |
法人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董事或者由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
该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09-009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二○○九年五月二十日上午11: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提案
拟定刘小平先生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将“第十条 (十三)决定额度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上的一次性投资、担保、贷款、收购和出售资产事项;”
改为“第十条 (十三)决定公司重大投资项目,重大投资项目是指投资额度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总资产比例30%以上的投资、贷款、收购和出售资产事项;”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1、将“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本条所称的“重大投资项目”是指根据公司适用的及不时进行修订的《上市规则》中规定的资产比率、代价比率、盈利比率、收益比率及股本比率(以下简称“五项比率”)的任意一项计算在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各项投资。对于五项比率的任何一项计算均低于百分之二十五的各项投资事宜决策权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行使。]”
改为“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2、将“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改为“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积极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5月20日
附件一: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候选人简历
刘小平先生简历
刘小平先生,男,1954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集团公司中板厂党委副书记、中轧厂党委书记,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