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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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
●股权登记日:2009年5月26日
●除息日:2009年5月2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6月4日
一、通过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2009年4月7日召开的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9年4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二、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2008年末总股本299,226,269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
2、发放年度:2008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9年5月2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现金红利:0.20元。
5、每股税后现金红利: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及QFII,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8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20元。
三、分红派息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9年5月26日
2、除息日:2009年5月27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6月4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9年5月2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陈保华先生、周明华先生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其余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东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方法
咨询机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电话:0576-85991096
传真:0576-85016010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