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债代码:110002 转债简称:南山转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接公司控股股东南山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南山集团公司(原名)2009年3月31日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并更名为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南山村村民委员会持有南山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宋作文持有南山集团有限公司49%股权。南山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宋作文,住所为龙口市南山工业园。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5月21日
股票代码:600219 股票简称:南山铝业 编号:临2009-028
转债代码:110002 转债简称:南山转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8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
及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将于2009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200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并同时刊登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同时,公司债转股(190002)将于2009年5月27日至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具体时间另见本公司将于2009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的《200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期间暂停交易,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交易,特提醒欲享受分红派息权益的“南山转债”(110002)持有人在2009年5月26日(含5月26日)之前进行转股。
本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将根据“南山转债”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公司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 PI= Po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 PI=(Po+Ak)/(1+k);
两项同时进行: PI=(Po+Ak)/(1+n+k);
派息: PI= Po-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I=(Po-D+Ak)/(1+n+k)。
其中:Po 为初始转股价,n为送股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息,PI为调整后转股价。
PI=Po-D(8.52元 — 0.1元/股)= 8.42元/股
根据上述约定,公司在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后,“南山转债”(110002)的转股价格相应由原来的8.52元/股调整为8.42元/股。
本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9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9年4月17日的《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