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东风电厂1、2号机组关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火电企业“上大压小”改革的相关通知精神和近日接到的郑州供电公司电力调度中心调度指令,公司将按规定关停东风电厂1、2号机组。
一、相关情况介绍
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7]2号)规定,在“十一五”期间国家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将逐步关停容量5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火电机组,河南省政府和郑州市政府也相继召开了有关节能减排“上大压小”的办公会议。根据上述政策和会议精神,我公司东风电厂一期的1、2号机组属关停之列。
二、东风电厂情况
东风电厂位于郑州矿区境内,始建于1990年,是在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东风煤矿报废基础上转产兴建的一座资源综合利用型坑口火力发电厂,装机容量为4×25MW,外部配套工程有35KV和110KV供电线路,110KV线路与郑州市电业局新密变电站并网,1997年公司成立后即成为本公司的经营性资产。截止2008年12月31日,东风电厂固定资产净值为2.46亿元,年发电量约8亿千瓦时。本次关停的是其一期的两台25 MW机组,二期两台机组因属国家政策支持的“热电联供”项目,仍保留运行。
三、本次关停机组对公司的影响
经测算,本次一期两台机组关停后,与公司年初下达的经营目标相比,全年将减少发电量2.632亿千瓦时,按照公司现行电价每千瓦时0.438元(税后)计算,预计将减少销售收入1.15亿元。
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相关机组的拆除、资产处置及人员安置等工作。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08]72号)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