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十四次董事会2009年5月11日以书面通知于2009年5月22日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召开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为江苏法尔胜新日制铁缆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江苏法尔胜新日制铁缆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与新日本制铁株式会社、日本丸红株式会社共同合资成立,本公司持有75%的股权。因该公司2009年5月份拟在工商银行江阴支行出具“国道主干线广州绕城公路南段斜拉索制造承包合同”的预付款保函11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上述额度内为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江苏法尔胜新日制铁缆索有限公司将向有关金融机构提交融资申请,本公司将在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后,按照规定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15111万元,占本公司2008年末经审计(苏公W[2009]A401号审计报告)的净资产的15.15%,其中对外担保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为15111万元,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
包括本次董事会决议提供的担保在内,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仍未超过公司2007 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
2、审议通过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6月15日召开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见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法尔胜新日制铁缆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阴法尔胜住电新材料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
江阴法尔胜住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江阴住电”)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法尔胜新日制铁缆索有限公司与日本国住友电工钢线株式会社合资企业,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1日,注册资本125万美元,江苏法尔胜新日制铁缆索有限公司持有其70%股权,主要从事开发生产高档建筑用预应力五金制品、波纹五金管件、夹片五金件,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及配套售后服务;销售自产产品。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苏公W[2009]A386号),截止2008年12月31日,住电公司总资产3906.26万元,净资产677.60万元,营业收入2829.53万元,净利润27.35万元。
为了整合本公司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做大做强该公司,本公司拟向江苏法尔胜新日制铁缆索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江阴住电70%的股权,转让价格按照江阴住电200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确定。
本公司和江苏法尔胜新日制铁缆索有限公司已于2009年5月22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按住电公司200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474万元。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江阴住电70%的股权。江阴住电另一合资股东日本国住友电工钢线株式会社已承诺放弃了对该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9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以上决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09-010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法尔胜新日制铁缆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与新日本制铁株式会社及日本丸红株式会社合资企业,本公司持有75%的股权。因该公司2009年5月份拟在工商银行江阴支行出具“国道主干线广州绕城公路南段斜拉索制造承包合同”的预付款保函1100万,本公司第六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同意在上述额度内为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包含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累计余额为人民币3411万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苏法尔胜新日制铁缆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 年3月7日,系本公司与新日本制铁株式会社及日本丸红株式会社合资企业,本公司持有75%的股权。法定代表人刘礼华先生,注册地在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江苏江阴市澄常开发区。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预制平行钢丝束股、预制被覆斜拉索、吹干空气系统设备、锚具、吊杆、预应力结构拉索;销售本公司产品
被担保人江苏法尔胜新日制铁缆索有限公司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24314.76万元,净利润1223.52万元,2008年度经审计(苏公W[2009]A385号)的总资产为34923.69万元,净资产为12377.5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5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尚未与工商银行江阴支行之间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本次拟开具的预付款保函系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存在风险因素较小,因此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被担保人2008 年末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因此根据本公司章程,该担保行为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15111万元,占本公司2008年经审计(苏公W[2009]A401号审计报告)的净资产的15.15%,其中对外担保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为15111万元,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被担保对象2008年末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没有超过70%。
包括本次董事会决议提供的担保在内,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仍未超过公司2008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
六、备查文件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09-011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6月15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通江北路203号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十楼会议室
3.召集人: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2009年6月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以及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独立董事2008年度述职报告
5.审议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审计委员会关于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7.审议关于2009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续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审议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财会函[2000]7号)《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其利润分配以母公司的可分配利润为依据。”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8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8729277.94元。
董事会决定公司2008年度公司不实施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第六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公司第六届第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9年4月1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提请投资者查阅。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9年6月5日~2009年6月12日
3.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通江北路203号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14433
电话:0510-86119890
传真:0510-86102007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电话:0510-86119890,联系人:曹鸣霞、俞映红
2.会议费用:预计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各项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23日
附件: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于2009年6月15日召开的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
投票指示 :
序号 | 会议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特别决议案 | ||||||
1 |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普通决议案 | ||||||
2 | 审议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 |||||
3 | 审议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4 | 审议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5 | 审议独立董事2008年度述职报告 | |||||
6 | 审议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7 | 审议审计委员会关于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 |||||
8 | 审议关于2009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9 | 审议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10 | 审议续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的议案 | |||||
11 | 审议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
4.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 本授权委托书于2009年6月12日下午16点30分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方为有效。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人股东账户: | |||||
受托人签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委托权限: | ||||||
委托日期: | 受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及其续会结束 | |||||
注 :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09-012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江阴法尔胜
住电新材料有限公司70%的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收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法尔胜新日制铁缆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尔胜缆索”)持有的江阴住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江阴住电”)70%的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74万元。
2、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转让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况没有不良影响。
一、交易概述
1、本公司拟收购江阴住电70%的股权,交易金额按照江阴住电200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确定,现协商确定为人民币474万元。
2、公司于2009年5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法尔胜新日制铁缆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阴法尔胜住电新材料有限公司70%的股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能实现公司的结构调整,有利公司做大做强。
3、2009年5月22日,公司与法尔胜缆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以自有资金受让法尔胜缆索持有的江阴住电70%的股权,股权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474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江阴住电70%的股权。
二、交易对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1、转让方:江苏法尔胜新日制铁缆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企业
企业住所: 江苏江阴市澄常开发区
注册资本: 8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刘礼华
经营范围:生产预制平行钢丝束股、预制被覆斜拉索、吹干空气系统设备、锚具、吊杆、预应力结构拉索;销售本公司产品。
2、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2006年12月31日 | 2007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1 | 总资产 | 29010.61 | 30409.30 | 34923.69 |
2 | 净资产 | 9024.60 | 11460.12 | 12377.52 |
3 | 主营业务收入 | 39247.96. | 24913.42 | 24314.76 |
4 | 净利润 | 1928.31 | 1784.72 | 1223.52 |
3、交易对方江苏法尔胜新日制铁缆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5%股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江苏法尔胜新日制铁缆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阴法尔胜住电新材料有限公司70%的股权。
2、公司股东:
江阴法尔胜住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系江苏法尔胜新日制铁缆索有限公司与日本国住友电工钢线株式会社合资企业,其中江苏法尔胜新日制铁缆索有限公司持有其70%股权,日本国住友电工钢线株式会社持有其30%的股权,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1日。
3、注册资本:125万美元。
4、经营范围:从事开发生产高档建筑用预应力五金制品、波纹五金管件、夹片五金件,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及配套售后服务;销售自产产品。
5、注册地址:江阴市璜土镇澄常工业开发区
6、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苏公W[2009]A386号),截止2008年12月31日,住电公司总资产3906.26万元,净资产677.60万元,营业收入2829.53万元,净利润27.35万元。
7、江阴法尔胜住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另一股东日本国住友电工钢线株式会社已承诺放弃了对该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8、江阴法尔胜住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交易双方:
转让方:江苏法尔胜新日制铁缆索有限公司
受让方: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签署日期:2009年5月22日
3、合同签署地点:江苏省江阴市
4、交易内容:江苏法尔胜新日制铁缆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江阴法尔胜住电新材料有限公司70%的股权转让给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金额:人民币474万元。
6、支付方式:
自转让协议生效之日后30日内,由本公司将转让款交付给法尔胜缆索公司。
7、合同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经交易方签字盖章和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并形成相关决议之日,本协议正式生效。
8、定价政策:本次交易价格以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8年度净资产为依据,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确定。
五、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后,本公司将持有江阴住电70%的股权,目的是为了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优化产业结构,整合企业资源,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书,独立董事认为该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该项交易可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整合企业资源,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股权转让方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苏公W[2009]A386号)。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