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变更后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公司分别于2009年3月26日、2009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第一大股东清算注销后股东变更的公告》、《关于股东变更后股份过户的进展公告》。
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9年3月23日下发的《关于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182号),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机院”)持有的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636,711,894 股股份变更为:湖南省国资委持有380,117,000 股,占总股本的24.99%;长沙合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14,862,826 股,占总股本的7.55%;长沙一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76,150,743股,占总股本的5.01%;智真国际有限公司持有50,936,952 股,占总股本的3.35%;湖南省土地资本经营有限公司持有14,644,373 股,占总股本的0.96%。其中: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长沙合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长沙一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湖南省土地资本经营有限公司已于2009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过户手续。
本公司接到智真国际有限公司通知: 截至2009年5月20日,智真国际有限公司的50,936,952 股股份已办理完成过户手续。至此,建机院的股权过户手续已全部完成。
上述股东中:长沙合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和长沙一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智真国际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佳卓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特此公告。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