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办律师:杨忠、戴瑞冬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法人代表:郑树成
电话::(0755)8246 3255
传真::(0755)8246 3186
联系人:李渭华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渭华、周冰
四、基金名称
南方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配置型基金,通过积极操作进行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在时机选择的同时精选个股,力争在适度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为投资者寻求较高的投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投资品种。
其中,股票投资范围为所有在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A股;债券投资范围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短期票据和回购等;剩余部分的现金资产将主要投资于各类银行存款。
在以上投资范围内,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和投资策略,本基金将从中选择出适合的投资对象,完成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和个股选择的过程。
其中,资产配置将在上述各大类投资品种之间进行,以决定股票和债券的投资比例,本基金大类资产投资的目标比例为:股票85%,债券10%,现金5%,可能比例为:股票40%-95%,债券0%-50%,现金5%-10%;行业配置将以与国民经济增长具有高度关联性、贡献度大、成长性快、投资价值高的六个行业为主,这六个行业的投资比例不低于整个股票投资的65%;在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进行个股的选择。
八、 投资策略
1、 决策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依法决策是本基金进行投资的前提;
(2)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走势。是本基金投资的基础。
(3)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配比关系。在充分权衡投资对象的收益和风险的前提下做出投资决策,是本基金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障。
2、 决策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程序如下:
(1)决定主要投资原则: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基金的主要投资原则,并对基金投资组合的一二级配置比例等提出指导性意见。
(2)提出投资建议:研究人员通过对中国经济发展的结构变化和各行业发展周期的研究,从众多行业中精选出与国民经济增长具有高度关联性、贡献度大、成长性快、投资价值高的六个行业的股票进行投资,根据对六个行业的上市公司进行研究,确定公司的投资价值,向基金经理做出投资建议;根据基金经理提出的要求进行研究并提出投资建议。
(3)制定投资决策:基金经理在遵守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原则前提下,根据证券分析人员提供的投资建议以及自己的分析判断,做出具体的投资决策。
(4)进行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控制意见。
(5)评估和调整决策程序:管理人有权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实际的需要调整决策的程序。
3、 投资组合管理的方法和标准
本基金秉承的是“积极配置”的投资策略。通过积极操作进行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在此基础上选择个股,力争达到“在适度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为投资者寻求较高的投资收益”的投资目标。
在本基金中,配置分为一级配置、二级配置和三级配置,其中一级配置就是通常所说的资产配置,二级配置是指股票投资中的行业配置,三级配置也就是个股选择。
1)一级配置(资产配置)
一级配置是在大类资产的层面上进行配置,大类资产是指股票、债券、现金,配置的结果是确定这三类资产在总资产中的比例。
我国证券市场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仍处于初期的发展阶段,表现出在市场非完全有效的情况下较高的投资收益和较大的投资风险并存,系统风险高于非系统风险的特征。这表明通过积极操作获取超额收益的可能,也表明资产配置的重要性。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根据宏观经济情况、及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股票走势的判断决定。在调整资产配置比例时,本基金重点考虑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政策面的变化,二是宏观经济的发展情况,三是市场本身的规律。通过这三个方面对市场的上升或下降方向及程度做出预测,动态调整股票二级市场的投资仓位,最终达到资产配置的目标。
作为配置的结果,当预期股票市场出现时间较长、幅度较大的上升行情时,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可以达到或接近95%。也就是说,在既定情况下,本基金可以作为一只全股票基金看待。一般情况下,在一级配置中,本基金所持有的少量国债仅是为了应对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2)二级配置(行业配置)
二级配置是在大类资产内部进行二次配置,主要是指股票投资中的行业配置。
具体而言,在股票投资部分,本基金将选择出与国民经济增长具有高度关联性、贡献度大、成长性快、投资价值高的六个行业,对这些行业的股票进行重点投资;在债券投资部分,本基金将根据剩余期限结构,结合久期策略选择重点投资品种,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短期票据及回购间进行选择性投资;在现金方面,本基金将以基金流动性管理为原则,在保证满足赎回要求的情况,根据上述的一、二级配置进行比例调整。
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不同行业分享经济增长成果能力显现出一定的差异。这表明在考虑宏观面的整体经济周期的同时也需要关注行业的经济周期,通过对其中表现最好的行业进行重点投资,能更好地分享整体经济增长的成果。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结合行业PEG定量研究,最终达到行业配置的目标。自上而下的研究方法是指通过对主要宏观经济数据的分析和预测,确定主要宏观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行业的影响。自下而上的研究方法是指通过对外部环境、产业政策和竞争格局的分析预测,确定行业结构变化对各个行业的潜在影响。行业PEG研究方法是指通过定量分析行业市盈率和行业增长率之间的比率关系,确定行业的投资价值。
作为配置的结果,本基金所选择的六个行业的投资比例不低于整个股票投资的65%。
3)三级配置(个股选择)
三级配置是在一、二级配置之后对个股的选择。
本基金按照价值投资理念,通过综合考虑上市公司的产品定位与市场空间、市场潜力与增长速度、竞争环境与行业结构、成本控制与利润水平、绝对估值与相对估值,确定行业中投资价值被市场低估的公司,最终完成个股选择的过程。
九、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强调采用积极策略,通过三级配置进行投资,因此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风险和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十、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采用上证综指,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采用上证国债指数。本基金定位在股票配置型基金,以股票投资为主,国债投资只是为了回避市场的系统风险,因此,本基金的整体业绩比较基准可以表述为如下公式:
基金整体业绩基准=上证综指×85%+上证国债指数×15%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5月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2,119,457,298.64 | 73.21 |
其中:股票 | 2,119,457,298.64 | 73.21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479,699,091.60 | 16.57 |
其中:债券 | 479,699,091.60 | 16.57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266,636,878.09 | 9.21 |
6 | 其他资产 | 29,396,180.40 | 1.02 |
7 | 合计 | 2,895,189,448.73 | 100.00 |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62,836,168.81 | 2.21 |
B | 采掘业 | 135,626,180.22 | 4.77 |
C | 制造业 | 887,675,236.04 | 31.20 |
C0 | 食品、饮料 | 177,046,488.51 | 6.22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 | - |
C2 | 木材、家具 | - | - |
C3 | 造纸、印刷 | - | -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131,793,798.92 | 4.63 |
C5 | 电子 | 1,093,737.15 | 0.04 |
C6 | 金属、非金属 | 234,096,039.86 | 8.23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242,734,398.20 | 8.53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100,910,773.40 | 3.55 |
C99 | 其他制造业 | - | -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39,523,631.97 | 1.39 |
E | 建筑业 | 64,904,247.06 | 2.28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106,062,382.71 | 3.73 |
G | 信息技术业 | 45,482,493.01 | 1.60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132,183,626.03 | 4.65 |
I | 金融、保险业 | 384,237,178.33 | 13.51 |
J | 房地产业 | 136,400,951.83 | 4.79 |
K | 社会服务业 | 63,088,264.16 | 2.22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 - |
M | 综合类 | 61,436,938.47 | 2.16 |
合计 | 2,119,457,298.64 | 74.50 |
(三)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519 | 贵州茅台 | 920,943 | 105,668,999.82 | 3.71% |
2 | 600030 | 中信证券 | 3,999,663 | 101,871,416.61 | 3.58% |
3 | 600015 | 华夏银行 | 7,854,090 | 83,960,222.10 | 2.95% |
4 | 600739 | 辽宁成大 | 2,950,113 | 73,782,326.13 | 2.59% |
5 | 601318 | 中国平安 | 1,636,600 | 64,007,426.00 | 2.25% |
6 | 600089 | 特变电工 | 1,818,950 | 51,785,506.50 | 1.82% |
7 | 600309 | 烟台万华 | 3,115,718 | 49,695,702.10 | 1.75% |
8 | 600583 | 海油工程 | 2,849,196 | 46,897,766.16 | 1.65% |
9 | 600325 | 华发股份 | 2,846,407 | 46,652,610.73 | 1.64% |
10 | 601601 | 中国太保 | 2,745,388 | 46,067,610.64 | 1.62% |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73,548,000.00 | 2.59 |
2 | 央行票据 | 352,871,000.00 | 12.40 |
3 | 金融债券 | -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
4 | 企业债券 | 53,280,091.60 | 1.87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可转债 | - | - |
7 | 其他 | - | - |
8 | 合计 | 479,699,091.60 | 16.86 |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801112 | 08央票112 | 1,100,000 | 107,591,000.00 | 3.78 |
2 | 0801114 | 08央票114 | 1,000,000 | 97,940,000.00 | 3.44 |
3 | 0801106 | 08央票106 | 1,000,000 | 97,460,000.00 | 3.43 |
4 | 010004 | 20国债⑷ | 720,000 | 73,548,000.00 | 2.59 |
5 | 0901008 | 09央票08 | 500,000 | 49,880,000.00 | 1.75 |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八)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1,348,780.49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8,871,772.98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8,603,628.43 |
5 | 应收申购款 | 571,998.50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29,396,180.40 |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阶段 | 净值增长率(1)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 | (1)-(3) | (2)-(4) |
2004.10.14-2004.12.31 | -1.62% | 0.22% | -4.23% | 0.90% | 2.61% | -0.68% |
2005.1.1-2005.12.31 | -3.29% | 0.93% | -4.98% | 1.17% | 1.69% | -0.24% |
2006.1.1-2006.12.31 | 122.84% | 1.37% | 104.55% | 1.15% | 18.29% | 0.22% |
2007.1.1-2007.12.31 | 112.40% | 2.02% | 78.94% | 1.87% | 33.46% | 0.15% |
2008.1.1-2008.12.31 | -50.51% | 1.90% | -58.33% | 2.42% | 7.82% | -0.52% |
2009.1.1-2009.3.31 | 17.07% | 1.59% | 25.44% | 1.83% | -8.37% | -0.24% |
自基金成立起至今 | 160.91% | 1.59% | 74.11% | 1.72% | 86.80% | -0.13% |
十三、基金费用概览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费用的种类:(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证券交易费用; (4) 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持有人大会费用; (6) 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应给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中(3)到(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它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下调前述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100万 | 1.5% |
100万≤M<1000万 | 1.2% |
M≥1000万 | 每笔1000元 |
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 (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 = 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赎回费
赎回费率为0.5%,赎回费在扣除手续费后,余额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并应当归入基金财产。如本基金推出后端收费模式,则赎回费率将另行公告。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 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 = 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用
3、本基金暂不开通与本公司现有其他开放式基金的转换。
4、本基金的实际执行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认为需要调整费率时,必须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日前的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3、基金管理人”部分,对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进行了更新。
2.在“4、基金托管人”部分,对主要人员情况及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等进行了更新。
3.在“5、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直销机构、代销机构、律师事务所等情况进行了部分更新。
4.在“10、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5.在“11、基金的业绩”这一章节,补充说明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6、对“23、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部分进行了更新。
7.对“24、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进行了更新。
8.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