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5月22日在杭州大酒店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总股本376,240,316股,参加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11人,代表211,633,1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25%。
公司董事长徐刚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虞文燕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二〇〇八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股数211,633,1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表决结果:由于《二〇〇八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根据有关规定,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二〇〇八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股数211,633,1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表决结果:由于《二〇〇八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根据有关规定,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二〇〇八年年度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股数211,633,1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表决结果:由于《二〇〇八年年度报告》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根据有关规定,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二〇〇八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股数211,633,1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表决结果:由于《二〇〇八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根据有关规定,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公司《二〇〇八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利润分配方案如下:200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6,991,420.84元,提取法定公积金7,699,142.08元,年初未分配利润72,238,228.69元,已分配2007年度股东利润48,535,000.76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92,995,506.69元。本年度拟分配普通股股利30,099,225.28元,即以现有总股本376,240,316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0.8元(含税)。留存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62,896,281.41元。
投票结果:同意股数211,633,1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表决结果:由于《二〇〇八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根据有关规定,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提案》,同意继续聘任浙江天健东方担任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在公司整体框架、审计工作量与200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基本一致的前提下,200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为40万元。
投票结果:同意股数211,633,1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表决结果:由于《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提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根据有关规定,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修改后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内容为: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投票结果:同意股数211,633,1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表决结果:由于《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有关规定,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董事长薪酬方案》,确定董事长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考核奖金二部分构成, 董事长基本薪酬为84万元,绩效考核奖金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200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对公司2009年度经营情况考核后确定。
投票结果:同意股数211,522,3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95%;反对股数110800股;弃权股数0股。
表决结果:由于《2009年度董事长薪酬方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根据有关规定,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沈慧芬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选举沈慧芬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投票结果:同意股数211,633,1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表决结果:由于《关于选举沈慧芬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根据有关规定,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虞文燕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09年4月27日、5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及及关于增加股东大会议案的通知。
2、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23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09-022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9年5月22日在杭州大酒店八楼云栖厅召开。会议应到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原监事长吴华女士主持,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长的议案》,同意吴华女士辞去监事长职务,选举沈慧芬女士为公司监事长。
公司谨向吴华女士任监事长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5月23日
简历:沈慧芬,女,1966年1月出生,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曾任浙江高等经济专科学校(现嘉兴学院)助教,浙江丝绸工学院(现浙江理工大学)讲师,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财务分析及对外事务经理,杭州施威特克电源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伊顿电源质量(中国区)财务总监,伊顿电源质量(北亚区)财务总监,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财政部部长兼风险控制及现金管理部总经理,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