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5月22日上午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5,605,588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4.77%。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宋卫东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265,605,588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265,605,588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2008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赞成265,605,588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265,605,588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265,605,588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265,605,588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265,605,588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授权处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265,605,588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5月22日
股票代码:600191 股票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09—012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5月1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及书面表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09年5月22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九人(其中肖军授权宋卫东,郭莎莎授权刘新明,杨洁授权樊虎,李志文授权张世潮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其议定事项,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卫东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聘任魏相永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22日
附:魏相永同志简历
魏相永:男,汉族,196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师,硕士学历。1991年8月至1994年10月任山东铝业公司工程公司会计;1995年11月至1999年9月任山东都瑞轮毂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1999年10月至2002年8月任山东铝业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2002年9月至2004年3月任东方伟业投资公司财务总监;2004年4月至2008年11月任乌达发电(集团)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4月27日起任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