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5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9年5月18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将其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孔德永先生、张学民先生、沈书立先生、薛涛先生、薛祖云先生、徐旭青先生、杨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薛祖云先生、徐旭青先生、杨飞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薛祖云先生、徐旭青先生、杨飞先生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均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57 条、第58 条规定的情况,且董事候选人均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有独立性,符合中国证监会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此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选举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以上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
同意将本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21日
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孔德永,男,1969年10月出生,厦门大学MBA。1995年8月至1998年10月在浙江省瑞安市工商局工作。1998年10月至2002年2月在浙江商城集团有限公司任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0年2月至2008年3月任浙江万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学民,男,1966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化工学士、管理硕士、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1988年8月至1996年3月,在浙江大学化工系工作,任分团委书记;1996年3月至2000年6月,在浙江大学团委工作,任团委副书记。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沈书立,男,1984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2002 年至2006 年就读于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曾先后任职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公司项目开发部。
薛 涛,男,1968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部副经理、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无锡栖霞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
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杨飞,男,1967年12月生,复旦大学管理学博士。曾先后就职于广发证券、天同证券、国联证券。曾担任天同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助理、并购部经理及国际业务部负责人,宝联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总监等,现任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长期从事投资银行业务,除承销业务外,曾主导和参与多起上市公司的兼并收购业务。此外,先后出版《跨国银行管理》(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 年9 月)、《公司并购的原理与实务》(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5 年5 月)等专著,并在国家核心期刊及其他相关媒体发表专业文章20 余篇。
徐旭青,男,1969年9月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本科毕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毕业,1991-2001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起至今担任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杭州市律师协会公司与证券专业委员会主任(2004-2007年),浙江省律师协会企业重整及破产管理业务委员会主任,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任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万向硅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担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 股发行及两次配股、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A 股发行、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A股发行、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和增发、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A 股发行、浙江信联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A 股发行和配股、浙江中汇(集团)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浙江苏泊尔炊具股份有限公司A 股发行、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 股发行、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A 股发行、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 股发行等近20 次股份公司公开募集资金发行人专项法律顾问。
薛祖云,男,1963年7月出生,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历任中国电子器材厦门公司财务经理,厦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注册会计师,中青基业投资发展中心财务总监,三亚金棕榈旅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万好万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薛祖云、杨飞、徐旭青为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09年5月21日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徐旭青,作为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徐旭青
2009年5月21日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薛祖云,作为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薛祖云
2009年5月21日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杨飞,作为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杨飞
2009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76 证券简称:万好万家 公告编号:临2009-11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监事会2009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0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5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9年5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将其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进行换届选举。经监事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决定提名林和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以上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另外两名监事将由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同意将本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5月21日
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林和国,男, 1962年2月生,浙江瑞安人。浙江大学大专毕业。1985年至1993年担任红旗乡政府农科站站长,1993年至1998年任红旗办事处城建办主任,1998年至2005年任锦湖街道副主任。2005年至2008年3月任浙江万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万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576 证券简称:万好万家 公告编号:临2009-12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08年年度
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27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09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提案内容
公司于2009 年5月15 日收到了截止目前持有公司52.49%股权的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提请将以上两项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关于该提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今日刊登的《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和《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监事会2009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董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临时提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审核认为,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的临时提案有效。为此,公司于2009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其他事宜不变,该议案将作为股东大会第8项议案审议。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临时提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经审核认为,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的临时提案有效。为此,公司于2009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0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其他事宜不变,该议案将作为股东大会第9项议案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