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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2009年05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98 股票简称:ST大唐 编号:临2009—030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60,685,695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6月1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6]385号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6]1235号文批准,并于2006年4月17日经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以2006年5月26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5月30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的承诺

    ①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上述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如违反承诺出售股份,则出售股份所得收入归大唐电信所有;

    ②公司原第六大非流通股股东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因所持公司被司法冻结无法执行对价安排股份,由电信院先行垫付;公司原第九大非流通股股东山西鸿飞通信实业总公司因公司注销,不明确股份持有人,无法执行对价安排股份,该两位股东合计持有本公司非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5%,占非流通股份总数的2.97%。为了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本公司控股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对该部分股东的执行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未执行对价安排股份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代为垫付的电信院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者取得电信院的同意,并由大唐电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③资产收购的承诺:为支持大唐电信的持续发展,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保障全体投资者尤其是流通股股东的利益,电信院在获得大唐电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相关单位批准后,以承债及豁免债务为对价收购大唐电信经评估后价值约6亿元的应收款项,双方已于2006年4月30日签订了资产置换协议。具体方案是:大唐电信置出账面原值6.48亿元的应收债权给电信院,交易价格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相关资产的评估值作为定价基础。根据公司聘请北京中威华德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威华德诚评报字(2006)第1022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05年9月30日,置出资产评估价值59,972.62万元。电信院以承担等额负债的方式收购公司拟置出的应收款项,该债务包括公司欠电信院24,500万元借款和公司银行借款31,000万元,其余交易差额4,472.62万元电信院以现金形式支付。上述资产置换已经实施完成。

    2、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所的承诺

    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36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上述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如违反承诺出售股份,则出售股份所得收入归大唐电信所有。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全体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均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未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结合股权分置改革,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已清欠完毕。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相关股东申请股份解除限售事宜出具了审核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经核查,上市公司相关股东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保荐人同意上市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60,685,695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6月1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数量

    (单位:股)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1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133,184,83330.34%133,184,8330
    2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所27,500,8626.26%27,500,8620
    4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6,462,297 1.47%06,462,297
    5山西鸿飞通信实业总公司1,653,7370.38%01,653,737
          
    合计168,801,729 160,685,6958,116,034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差异情况:

    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6,462,297股,因还未偿还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代垫部分,本次未申请上市流通。

    山西鸿飞通信实业总公司持有本公司的1,653,737股,因公司注销,未偿还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代垫部分,本次未申请上市流通。

    除此以外,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一致。

    5、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三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变动数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168,801,729-160,685,6958,116,034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000
    3、境外法人持有股份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168,801,729-160,685,6958,116,034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270,184,671+160,685,695430,870,366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270,184,671+160,685,695430,870,366
    股份总额 438,986,4000438,986,400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22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股票简称:ST大唐 股票代码:600198 编号:临2009-031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通知书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吴险峰等10原告诉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该10案涉案金额合计389.06万元,将于2009年6月25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公司将根据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及时披露其对公司的影响。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