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公告
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中银中国混合,场内基金简称:中银中国,基金代码:163801)成立于2005年1月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实施分红。现将分红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以2009年5月14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本基金决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5元。剩余部分仍保留在基金资产中。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9年5月27日
2、场外除息日:2009年5月27日
3、场内除息日:2009年6月1日
4、红利发放日:2009年6月2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9年6月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9年5月27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09年6月1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09年6月2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或转入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分红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9年5月2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分派期间(5月25日至5月27日)暂停跨系统转登记业务。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6、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5月25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在中银直销、中国银行、
交通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
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协商决定,自2009年6月1日起,正式推出本公司旗下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中银优选混合,基金代码:163807)的基金转换业务。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转换业务
(一)办理时间
自2009年6月1日起正式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相关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二)适用基金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中银优选混合与本公司已发行和管理的中银中国混合(163801)、中银货币(163802)、中银增长股票(163803)、中银收益混合(163804)、中银策略股票(163805)之间的相互转换及中银优选混合转为中银增利债券(163806)。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
(三)办理机构
投资者目前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的营业网点及通过网上直销的方式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本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增加或变动办理机构,本公司将按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四)基金转换费率及转换公式
(1)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互转,转换费为转出基金的相应赎回费。
(2)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转为货币基金,转换费为转出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的相应赎回费。
(3)货币基金转为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转换费为转入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的相应申购费。
(4)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转为债券基金,转换费为转出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的相应赎回费。
(5)债券基金转为货币基金,转换费为转出债券基金相应赎回费。
(6)网上直销基金转换费为各基金相应的网上直销申购、赎回费率。
(7)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费的计算方法参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进行。本公司在不损害各基金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公式并公告。
(五)基金转换的程序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持有人必须根据本公司与相关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本公司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 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或网站进行成交查询。
(六)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本系列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转换,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七)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1)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即不得撤销。
(2)基金持有人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为基金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3)本公司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公告。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银行
网站:www.boc.cn
客户服务热线:95566
2、交通银行
网站:www.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3、中信银行
网站: bank.eciti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4、民生银行
网站:www.cm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5、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bocim.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管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其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亦可到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查询。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5月25日
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赎回业务公告
根据《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中银优选混合,场内基金简称:中银优选,基金代码:163807)定于2009年6月1日起开始办理场内、场外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赎回办理的时间安排:
本基金为投资者受理赎回基金业务的时间(即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办理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参见发售公告或基金销售代理人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在本基金合同约定受理时间之外的日期或时间提出赎回申请,视为在下次受理基金份额赎回时间所提出的申请,其基金份额赎回价格为下次受理基金份额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其他特殊情况,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提前公告。
二.赎回的数额约定: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赎回的程序、数额以及基金交易账户保有最低基金份额限制,调整前应至少在一种指定报刊或网站上公告。
3.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于四舍五入导致的误差归入基金资产。
4.基金管理人可与销售机构约定,对投资者委托销售机构代为办理基金赎回的,代销机构可以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相关规定办理,不受以上数额限制。
三.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场内和场外的赎回费如下:
场外赎回费率 | 持有期限 | 赎回费率 |
1年以内 | 0.5% | |
1(含)-2年 | 0.25% | |
2(含)年以上 | 0 | |
场内赎回费率 | 不区分持有期限 | 0.5% |
注 1: 就场外赎回费率的计算而言, 1 年指365 日,2 年730 日,以此类推。
注 2:上述持有期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1、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2 个工作日前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四、销售机构
1.本公司直销中心联系方式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 传真:021-6887 2488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2.柜台(场外)办理赎回业务的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王佺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7)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F
法定代表人: 唐新宇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21)68604866
网址:www.bocichina.com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胡长生
联系人: 李洋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
网址: www.ebscn.com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1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 www.newone.com.cn
1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邓寒冰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0086-21-962505
网址: www.sw2000.com.cn
1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 陈忠
联系电话: 010-84588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 www.cs.ecitic.com
15)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商务大楼A座
法定代表人: 刘军
联系人:王勤
客户服务电话: (0571)96598
网址: www.bigsun.com.cn
1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胡运钊
联系人: 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9
网址: www.95579.com
17)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法定代表人: 史洁民
联系人: 丁韶燕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0532)96577
网址: www.zxwt.com.cn
18)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深圳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 陈敬达
联系人: 袁月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4008-866-338
网址: www.pa18.com
19)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联系人: 权唐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4008888108
网址: www.csc108.com
2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 号大都会广场43 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61133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http://www.gf.com.cn
21)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法定代表人: 李工
联系人: 甘霖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0551-96518
网址: http://www.huaans.com.cn
2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张勤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4008001001,020-96210
网址: http://www. essences.com.cn
2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 凤良志
联系人: 李纯刚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95578
网址: http://www.gyzq.com.cn
24)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59 号投资广场18 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 李涛
客服电话: 4008888588
网址: http://www.longone.com.cn
25)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法定代表人: 林义相
联系人: 莫晓丽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010-66045678
网址: http://www.txsec.com 或 http://www.txjijin.com
26)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3楼
法定代表人: 陈林
联系人: 严俊权
客户服务电话: 021-38929908
网址: www.cnhbstock.com
3.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经深交所和本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可通过深交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赎回业务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国泰君安证券公司、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国信证券公司、招商证券公司、广发证券公司、中信证券公司、银河证券公司、海通证券公司、联合证券公司、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天同证券公司、兴业证券公司、长江证券公司、安信证券公司、西南证券公司、金通证券公司、湘财证券公司、万联证券公司、民生证券公司、国元证券公司、渤海证券公司、大鹏证券公司、华泰证券公司、山西证券公司、万通证券公司、东吴证券公司、汉唐证券公司、北京证券公司、东方证券公司、天和证券公司、方正证券公司、长城证券公司、光大证券公司、广州证券公司、东北证券公司、南京证券公司、上海证券公司、新时代证券公司、大同证券公司、国联证券公司、金信证券公司、平安证券公司、华安证券公司、国海证券公司、财富证券公司、东莞证券公司、中原证券公司、国都证券公司、东海证券公司、中银国际证券公司、恒泰证券公司、国盛证券公司、华西证券公司、宏源证券公司、齐鲁证券公司、世纪证券公司、第一创业证券公司、金元证券公司、江南证券公司、泰阳证券公司、华林证券公司、德邦证券公司、西部证券公司、信泰证券公司、广发华福证券公司、华龙证券公司、中金公司、财通证券公司、华鑫证券公司、瑞银证券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公司、中山证券公司、红塔证券公司、西藏证券公司、上海远东证券公司、日信证券公司、联讯证券公司、江海证券公司、银泰证券公司、国金证券公司、民族证券公司、厦门证券公司、华宝证券公司、爱建证券公司、天相投资公司。
场内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登载。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六、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管理人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放场内、场外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其他情况,请详细阅读《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基金赎回事宜;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