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增代理融通旗下开放式基金销售业务的公告
2009年05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基金”)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从2009年5月25日起,上海证券新增代理销售融通基金旗下九只开放式基金,具体见下:
基金名称 | 基金代码 |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 | 161601(前端)、161602(后端) |
融通债券投资基金 | 161603(前端)、161653(后端) |
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61604(前端)、161654(后端) |
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161605(前端)、161655(后端) |
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 | 161606(前端)、161656(后端) |
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61607(前端)、161657(后端) |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 161608 |
融通动力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1609(前端)、161659(后端) |
融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1610(前端)、161660(后端) |
至此,上海证券已代销融通基金旗下全部的开放式基金。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证券客服热线:021-962518
上海证券网站:http://www.962518.com
2、融通基金客服热线:400-883-8088、0755-26948088
融通基金网站:www.rtfund.com
二、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