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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5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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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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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05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编号 临2009-013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5月14日至22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位,实际投票董事9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全票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

      详见公告临2009-01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高科集团河南实业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

      详见公告临2009-015。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告临2009-016。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告临2009-017。

      其中,第一、二项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 临2009-014

      关于公司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最高限额为壹亿贰仟万元人民币,期限为18 个月的担保,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该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壹亿元;

      ●截至2009年4月30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人民币2.4亿元,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贷款相互担保协议》,双方(包括双方认可的对方子公司)以壹亿贰仟万元人民币为最高限额,相互为对方在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正常借贷(包括开具票据业务)提供信用担保,期限为18个月,自互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1515号嘉里中心九楼;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经营范围:电子计算机及配件、软件、非危险品化工产品,办公设备及消耗材料,电子仪器,建筑、装潢材料,百货,五金交电,包装材料,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税控收款机(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注册资本:1,726,486,674元。

      截至2009年3月31日,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532,807.64万元,负债总额248,398.9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6.6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20.08万元,净资产284,408.68万元,2009年1-3月的净利润1,548.16万元(未经审计)。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本公司持有人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包括双方认可的对方子公司)在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正常借贷(包括开具票据业务)时,由双方相互提供信用担保。

      2、一方为另一方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包含)壹亿贰仟万元人民币,以累计贷款担保余额计算,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包含)伍仟万元人民币。

      3、双方提供贷款担保的合作期为18个月,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贷款担保期限不超过本协议期限。

      4、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双方应相互提供本公司最新的财务报表和事先提供有关贷款担保所需的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材料和文件。

      5、双方各自自行承担借款责任,因借款违约行为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借款方承担。

      6、双方同意:一方在要求另一方为己方正式提供信用担保时,应向另一方提供其认可的反担保。否则另一方有权不提供信用担保。

      四、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2009年4月30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4亿元(无逾期担保),其中,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4亿元。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同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有利于公司信贷业务的开展。同时,经充分了解,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业绩和资信状况均属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因此,我们认为签订此互保协议风险较小,能够保证公司的合法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贷款相互担保协议》;

      2、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3、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 临2009-015

      关于公司与中国高科集团河南实业有限公司互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与中国高科集团河南实业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最高限额为壹亿元人民币,期限为18 个月的担保,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该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截至2009年4月30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人民币2.4亿元,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与中国高科集团河南实业有限公司签订《贷款相互担保协议》,双方(包括双方认可的对方子公司)以壹亿元人民币为最高限额,相互为对方在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正常借贷(包括开具票据业务)提供信用担保,期限为18月,自互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国高科集团河南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段29号海特大厦八层;法定代表人:高立红;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机电产品、化工产品、有色金属、煤炭、钢材、焦炭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等。截至2009年3月31日,中国高科集团河南实业有限公司总资产43,350.62万元,负债总额20,673.9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7.6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元,净资产22,676.66 万元,2009年1-3月净利润294.71万元。(未经审计)

      中国高科集团河南实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企业,本公司持有其9.4%的股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包括双方认可的对方子公司)在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正常借贷(包括开具票据业务)时,由双方相互提供信用担保。

      2、一方为另一方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包含)壹亿元人民币,以累计贷款担保余额计算,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包含)伍仟万元人民币。

      3、双方提供贷款担保的合作期为18个月,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贷款担保期限不超过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具体起止时间由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进行约定。

      4、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双方应相互提供本公司最新的财务报表和事先提供有关贷款担保所需的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材料和文件。

      5、双方各自自行承担借款责任,因借款违约行为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借款方承担。

      6、双方同意:一方在要求另一方为己方正式提供信用担保时,应向另一方提供其认可的反担保。否则另一方有权不提供信用担保。

      四、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2009年4月30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4亿元(无逾期担保),其中,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4亿元。

      五、经营班子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高科集团河南实业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同中国高科集团河南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有利于公司贸易业务的开展和自身融资需求。同时,中国高科集团河南实业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业绩和资信状况均属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因此,我们认为签订此互保协议风险较小,能够保证公司的合法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贷款相互担保协议》

      2、中国高科集团河南实业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3、中国高科集团河南实业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 临2009-016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仁锐实业有限公司5,500万元人民币的抵押贷款提供担保,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该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

      ●截至2009年4月30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人民币2.4亿元,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我公司与建行深圳分行拟签订《保证合同》,为仁锐公司在建行深圳分行期限为十年的商业物业抵押贷款人民币5,500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我公司承担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人民币5,500万元及其全部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其他费用。担保期限为10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深圳仁锐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港币3,000万,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B105-86号, 公司类型:合资经营(港资),经营范围:仓储,运输及相关服务,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商业性简单加工,单项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截至2009年3月31日,深圳仁锐实业有限公司总资产1.25亿元,负债总额0.4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2.78%,净资产0.84亿元,无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09年1-3月的净利润66.94万元(未经审计)。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为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如果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或者乙方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履行,或者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的其他约定,甲方应在保证范围内立即承担保证责任。

      (二)、无论乙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乙方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也不论其他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均不因此减免,乙方均可直接要求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将不提出任何异议。

      (三)、如果甲方只对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务提供保证,则甲方同意,即使因债务人清偿、乙方实现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部分消灭,甲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保证范围内对尚未消灭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四)、如果甲方只为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务提供保证,在其承担保证责任后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仍未获完全清偿,则甲方承诺,其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主张(包括预先行使)代位权或追偿权,不应使乙方利益受到任何损害,并同意主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优先于甲方代位权或追偿权的实现。

      (五)、甲方已充分认识到利率风险。如果乙方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的利率政策变化而调整利率水平、计息或结息方式,导致债务人应偿还的利息、罚息、复利增加的,对增加部分,甲方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六)、如果除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外,债务人对乙方还负有其他到期债务,乙方有权划收债务人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账户中的人民币或其他币种的款项首先用于清偿任何一笔到期债务,甲方的保证责任不因此发生任何减免。

      四、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2009年4月30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4亿元(无逾期担保),其中,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4亿元。

      五、经营班子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深圳仁锐实业有限公司担保协议,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深圳仁锐实业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业绩和资信状况及偿债能力均属良好。因此,我们认为签订担保协议风险较小,能够保证公司的合法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借款合同》及《保证合同》;

      2、深圳仁锐实业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表;

      3、深圳仁锐实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编号 临2009-017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09年6月10日(星期三)上午9点半

      会议地点:上海浦东新金桥路179号莫泰168金桥店

      二、会议议题

      1、《关于公司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中国高科集团河南实业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09年6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社会法人股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与上述第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

      4)通讯地址:上海浦东新金桥路1122号方正大厦10楼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曹奕丽

      联系电话:(021)50326408     传真:(021)50326400

      5)登记时间:2009年6月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3:00。

      6)登记地点:上海浦东新金桥路1122号方正大厦10楼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5月2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 女士 代表我单位 /本人 出席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者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者持股数:                     委托者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