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3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27元
●股权登记日:2009年 6月2日(星期二)
●除息日:2009年6月3日(星期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 6月9日(星期二)
一、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9年5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9年5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现将利润分配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二、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391,465.04元(母公司数,下同),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 91,175,181.18元,减去2008年度支付属于2007年的现金股利25,500,002.92元,公司2008年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总计为 72,066,643.3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按2008年度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39,146.50元;按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17,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共计分配5,100,000.00元。经上述分配后,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66,327,496.80元,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2、发放范围:截止2009年6月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有关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27 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 I)按税后现金发放红利;其余股东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3元。
三、分红派发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9年6月2日(星期二)
2、除息日:2009年6月3日(星期三)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6月9日(星期二)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9年6月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振兴实业公司、福建省东润投资有限公司三家股东所持股份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除以上所列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1、咨询地点: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联系人:施福池、蒋元
3、咨询电话:0595-85656506
4、传真:0595-85656941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九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