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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5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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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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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09年05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078            股票简称:澄星股份             编号:临2009-016

      转债代码:110078            转债简称:澄星转债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股派发现金0.1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1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09元。

      ●股权登记日:2009年6月3日

      ●除息日:2009年6月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6月10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9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于2009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了公告。

      二、分红派息方案

      1、以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651,471,0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6,514,710.92元。

      2、发放年度:2008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9年6月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1元。

      5、对于无限售条件的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09元;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有限售条件的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1元。

      6、对于境外合资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税后金额每股0.009元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发放现金红利;该类股东如能在本公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如:(1)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2)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3)该类股东虽为非居民企业,但其本次应获得分配的现金红利属于该类股东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证明文件。由本公司核准确认有关股东属于居民企业股东后,则安排不代扣代缴10%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向相关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款每股0.001元。如果该类股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明文件,则本公司将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QFII股东的现金红利所得税。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9年6月3日

      2、除息日:2009年6月4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6月10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8年6月3日下午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公司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红柳床单集团公司持有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现金红利也由公司直接发放);

      2、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地    址:江苏省江阴市花山路208号

      咨询电话:0510-86281316-431、432

      传    真:0510-86281884

      联 系 人:夏奕峰 夏正华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其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27日

      股票代码:600078            股票简称:澄星股份             编号:临2009-017

      转债代码:110078            转债简称:澄星转债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10.56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10.55元/股

      根据“澄星股份”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当可转债发行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情况(不包括因澄星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引起公司股份发生变动时,转股价格将按下述方式调整: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当期转股价,D为每股派息,n为送股率或转增率,k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P1为调整后转股价。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0.01元。

      由于公司在2009年6月3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述规定,“澄星转债”初始转股价格将于2009年6月4日起由原来的10.56元/股调整为10.55元/股。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