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合作建设芜湖港煤炭储配中心项目框架协议签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提示
该项目正在按相关程序报批中,本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决定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时间。本项目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取得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本项目的批准。
2009年5月26日,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芜湖港”或“港口”)与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矿业集团”)就双方合作建设芜湖港煤炭储配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储配中心”或“项目”)签署框架协议。该框架协议计划于“十一五”跨“十二五”期,双方共同投资建设储配中心项目,并努力把芜湖港打造成中国沿江最大的煤炭储配基地。
一、项目名称
芜湖港煤炭储配中心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芜湖港是安徽四大煤矿水路运输的主要通道、安徽省最大的煤炭能源中转港和长江干线综合能力最大、功能最完善的煤码头之一;淮南矿业集团是安徽最大的煤炭企业,资源极为丰富。公司引进淮南矿业集团合作投资建设该项目,旨在巩固、拓展双方业已形成的战略伙伴关系,确保和推进公司煤炭中转量的持续、稳步和大幅增长。合作的基本模式是芜湖港提供项目用地,以满足储配中心能力要求,对煤炭进口、出口等相关设备、设施进行扩能、改造;淮南矿业集团租赁使用港口地块,投资建设煤炭堆存、粗、精配及相关配套设施。同时,淮南矿业集团承诺在港口现有煤炭中转量的基础上确保按协议约定累进新增运量。合同履行后,储配中心将集煤炭堆存、粗、精配于一体功能,有效促进港口煤炭中转量大幅提升,使公司通过增量获得投资收益,将公司煤炭中转主业做大做强,不断提高公司盈利水平,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
2、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能力为500万吨煤炭堆存能力和5000万吨煤炭中转(进港、出港)能力,采取分步实施的方案。一期工程形成堆存能力200万吨,配煤和港口中转能力均为2000万吨(含现有32#、33#煤码头中转能力1000吨),二期工程新增300万吨堆存能力,新增配煤和港口中转能力3000万吨。
3、项目选址及占地
一期工程选址:芜湖港裕溪口32号煤码头南侧,占地约25万平方米;二期工程选址:芜湖港裕溪口33号煤码头北侧,占地约33万平方米。
4、投资估算及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总投资66,846万元 (一期投资)
其中淮南矿业集团:46,980万元
芜湖港:19,866万元(以土地、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系统等投资)
计算期
本工程建设工期计划为1年,营运期20年,计算期为21年。投产年为2年,生产负荷分别为70%和90%。
建设资金的解决方案:企业自筹、融资、银行贷款。
以上数据为投资估算,因项目在报批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因素,实际数据以政府批文为准,公司将根据有关情况及时公告。
5、协议投资建设范围及内容
根据协议约定,淮南矿业集团负责投资建设储配场内的煤炭运输、储存、配煤、计量、集控、煤场给排水、供配电、场内道路、煤场周边防风、配煤检测、化验、综合办公生活配套设施等。
我公司投资建设铁路进煤专用线、卸车系统、码头及装船系统、长江来煤接、卸、运系统、公共码头物流配套服务及办公生活配套设施等。
三、经济评价
根据协议约定,自2010年始,淮南矿业集团每年在现32#、33#煤码头中转的煤炭不少于700万吨,不足700万吨,按700万吨支付公司中转费用。一期工程建成验收后,淮南矿业集团次年组织到港煤炭不少于1200万吨,(其中:确保32#、33#煤码头不少于前述700万吨;储备中心新增煤炭中转量不少于500万吨)。同时,确保一期工程建成后四年之内,年组织到港煤炭达到不少于2000万吨。
2008年公司32#、33#煤码头共完成煤炭中转量700万吨,其它煤运线共完成煤炭中转量250万吨。按协议约定一期工程建成次年,同比2008年公司将新增煤炭中转量不少于500万吨,预计达到2008年中转总量的1.52倍;一期工程建成后四年内,同比2008年公司将新增煤炭中转量不少于1300万吨,预计达到2008年中转总量的2.5倍。
四、协议其他条款
协议还就双方承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项目前期工作及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五、风险提示
本项目需经芜湖市发改委审核批准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目前,该项目正在按相关程序报芜湖市发改委审批过程中,本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决定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时间。本项目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取得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本项目的批准。
特此公告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