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金融·证券
  • 5:观点·评论
  • 6:金融·调查
  • 7:上市公司
  • 8:产业·公司
  • A1:理财
  • A2:开市大吉
  • A3:时事
  • A4:股民学校
  • A5:专版
  • A6:专版
  • A8:信息大全
  • A9:信息披露
  • A10:信息披露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2009 6 1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A2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A25版:信息披露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参与国外公司股权融资计划的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
    及调整大荒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出售股份情况的公告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青岛澳柯玛太阳能
    技术工程有限公司100%产权的澄清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有机硅反倾销终审裁定的公告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北生药业资产拍卖的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权变更情况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保荐机构变更的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份减持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分立的进展情况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的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66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06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09-008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5月26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09年5月19日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亲自参加会议并表决董事9人,总有效票数为9票。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议题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对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08年6月10日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肆仟伍佰万元人民币整(45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我公司于2008年6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肆仟伍佰万元人民币整(4500万元)提供相应的连带责任担保。并根据该董事会决议公司已于2008年6月10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向该行借款4500万元人民币(主合同编号为:64052008280030)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相关公告分别于2008年6月5日和2008年6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

      由于该笔贷款一年期限即将到期,经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协商拟在该笔贷款到期后续贷并继续由我公司提供相应的连带责任担保。为了进一步与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立良好的信任与合作关系,我公司同意继续为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的该笔贷款提供相应的人民币肆仟伍佰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同意授权公司法人代表签订与主合同相对应的保证合同。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