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5月27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09年5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86,373,940股,占公司总股本21750万股的39.71%。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旗钢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阎国强律师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86,373,9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86,373,9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三、审议通过《2008年年度报告》和《2008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86,373,9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母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68,013,616.0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8,540,447.84元,可供分配利润为96,554,063.90元。提取盈余公积6,801,361.61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9,752,702.29元。公司董事会决定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2175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
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86,373,9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86,373,9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86,373,9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86,373,9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八、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6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因该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公司关联方股东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进行了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董事候选人简历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2009年5月7日《上海证券报》)
1、以记名投票方式逐个表决通过,选举马继儒女士、张果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其中:
马继儒女士,同意票86,373,940股,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张果虎先生,同意票86,373,940股,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十、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监事候选人简历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2009年5月7日《上海证券报》)
以记名投票方式逐个表决通过,选举周厚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票86,373,940股,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其中第一、三、四、五、六、七、八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2009年3月28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第九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十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2009年5月7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律师见证情况:本次会议由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阎国强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此作出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