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偿还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5月20日公司披露了截止2008年年末控股股东中国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神马集团”)及其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详见2009年5月20日上海证券报C23版),目前上述资金占用已偿还完毕,详情如下:
1、中国神马集团向神马实业二级子公司神马博列麦(平顶山)气囊丝制造有限公司借款及利息3,789.30 万元
2009年1-5月,中国神马集团与神马博列麦(平顶山)气囊丝制造有限公司经过对账、协商后,中国神马集团采取抵消相互借款、水电费,支付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转帐等形式偿还神马博列麦(平顶山)气囊丝制造有限公司本金及利息。截至2009年5月26日,上述借款及利息已全部偿还。
2、中国神马集团向神马实业三级子公司河南神马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00万元
2009年5月,中国神马集团与氯碱发展、神马盐业三方抹账,偿还神马盐业款项32.77万元,通过银行转款167.23万元,合计偿还200万元。
3、中国神马集团向神马实业之二级子公司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借款3000万元
2009年5月,中国神马集团通过网上银行转款向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偿还借款3000万元。
4、平顶山神马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神马纸业”)欠神马实业之三级子公司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氯碱化工”)款项3223万元
2009年5月20日,中国神马集团作出关于终止承接平顶山华章纸业有限责任公司3223万元债务的决定,内容如下:
为解决平顶山华章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平顶山神马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章纸业”)职工安置问题,2008年4月10日,中国神马集团根据《平顶山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纪要》(2004)24号、《平顶山市政府关于解决华章纸业公司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06)30号文件精神,拟开发利用华章纸业所拥有的100亩土地及公用设施,同时承诺,承担华章纸业所欠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223万元债务。目前,中国神马集团已完成了对华章纸业职工的安置工作。鉴于中国神马集团尚未对华章纸业所拥有的土地及公用设施资产进行开发利用,因此,中国神马集团决定,放弃对华章纸业100亩土地的利用和开发,同时终止承接华章纸业3223万元的债务。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