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通知及相关材料于5月1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会议于5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嘉阳电力与嘉阳集团公司签订2009年度《煤矸石购销合同》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
本提案属重大关联交易,在表决时关联董事黄顺福先生、郭勇先生、伍康定先生、李文志先生回避,由其余7名董事表决。本提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详见《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嘉阳电力与川投集团子公司嘉阳集团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提案报告。
根据工作需要,免去李军先生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职务;聘任王新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
王新先生简历如下:
王新,男,46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西南民族学院教师、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教学部副主任兼直属分院副院长、川投集团审计监察部主任、川投能源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报告。
详见《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674 证券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09-022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嘉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阳电力)与四川嘉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阳集团”)签订2009年度《煤矸石购销合同》,由嘉阳集团提供煤矸石66万吨,预计交易总额将超过11678万元。本次煤炭供销关联交易属嘉阳电力的正常经济活动,是保证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2.本次交易属重大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在董事会表决此项关联交易提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在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投集团”)和峨眉铁合金综合服务开发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3. 受征收煤炭资源补偿费和煤炭行业可持续发展基金等政策因素的影响,2009年合同中约定的煤矸石基准价格为151.24元/吨(含税),较2008年上涨24元/吨(不含税),按照合同约定用煤量66万吨计算,此次合同价格上涨将造成嘉阳电力2009年生产用煤成本增加1584万元;2009年销售电价为0.344014元/千瓦时(含税),较2008年上涨0.0122元/千瓦时(不含税),综合上述两方面情况,嘉阳电力2009年生产成本预计将增加791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嘉阳电力(需方)于2009年5月在乐山与嘉阳集团(供方)签订了《煤矸石购销合同》,由嘉阳集团在2009年内向嘉阳电力提供低热值煤矸石66万吨,基础价格为176.95元/吨(含税价)。
2.嘉阳电力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嘉阳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川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09年5月27日召开七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顺福先生、郭勇先生、伍康定先生、李文志先生在表决此事项时回避,由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4.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川投集团和峨眉铁合金综合服务开发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交易所签合同已经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不需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 关联方介绍
(一)嘉阳集团
住所:四川省犍为县芭沟镇跃进村
法定代表人:范刚
注册资本:14,357.6万元
公司类型: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煤、电、钢材、水泥、铝材、建筑工程安装、机电机械制造、修理、氧气、氮气、氩气、乙炔
成立时间:二〇〇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二)嘉阳电力
住所:四川省犍为县石溪镇
法定代表人:杨勇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电力生产,经营自用设备、材料和技术、其他附属产品
成立时间: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二日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作为保证嘉阳电力(嘉阳电厂)和全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和稳定,是非常必要的。
1.嘉阳电厂是为解决嘉阳集团劣质煤而建的。
嘉阳电厂是为解决嘉阳集团劣质原煤的出路,经《国家计委关于四川嘉阳煤矿劣质煤坑口电厂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计交能[1994]1165号)批准建设的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其燃煤锅炉专门针对低热值燃煤进行特殊设计。
2.运力有保障、运输成本低。
鉴于低热值燃煤的长途运输价值低下,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多设计在靠近煤源的地方。嘉阳电力距离嘉阳集团7公里,而且有专用铁路运输,煤炭的运力有保障,运输成本也较低。
3.产量能够满足需求。
相对地区产煤情况,嘉阳电力的煤炭需求较大,且储存场地狭窄,需要一个长期稳定的产煤企业为其提供原煤,在当地除嘉阳集团外没有其它合适的产煤企业能够满足这一要求。
4.良好的合作关系。
双方有着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对对方的生产经营特点都有深入的了解,能够做到生产计划协调一致。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一)2009年《煤矸石购销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供方应按需方提供的年、月用煤计划进行均衡供煤,每年供给需方发电生产66万吨的低热值煤矸石。
2.按收到基低位发热量2950大卡/公斤,以到需方煤坪的到货价176.95元/吨(含税价)为基础价格进行计算;收到基低位发热量每超过100大卡/公斤(实测热值计算),每吨增加6元(含税,按卡计算);每降低100大卡/公斤(实测热值计算),每吨减少6元(含税,按卡计算)。
3.上述煤价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到2009年12月31日止。在本合同执行期内,如政府出台增(减)调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执行。
4.结算与付款:按月结算,每月24日为结算截止日,当月月底前为结算期,结算依据为供需双方签章后的《计量检验结算报告单》。需方在当月煤款结算后的次月10日前以现金方式支付上月煤款的50%。剩余煤款以现金方式在下旬前付清。
(二)合同定价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则;
2.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
3.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煤炭供销关联交易属嘉阳电力的正常经济活动,是保证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受征收煤炭资源补偿费和煤炭行业可持续发展基金等政策因素的影响,2009年合同中约定的煤矸石价格较2008年上涨24元/吨(不含税),按照合同约定用煤量66吨计算,此次合同价格上涨将造成嘉阳电力2009年生产用煤成本增加1584万元,2009年嘉阳电力销售电价为0.344014元/千瓦时(含税),较2008年上涨0.0122元/千瓦时(不含税)。综合上述两方面情况,嘉阳电力2009年生产成本预计将增加791万元。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邹广严先生、郭振英先生、李成玉先生、邱国凡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该关联交易对保证嘉阳电力及嘉阳集团生产经营的正常和稳定是非常必要的,交易价格是在双方就长期供应、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公平、公开、公正、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煤矸石购销合同》
2.董事会决议
3.监事会决议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674 证券简称: 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09-023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6月29日(星期一)上午10:00
● 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小南街23号川投大厦16楼1601会议室
● 会议方式:采取现场会议方式
2009年5月27日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报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为:2009年6月29日(星期一)上午10:00
3.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小南街23号川投大厦16楼1601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方式。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嘉阳电力与四川嘉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09年度《煤矸石购销合同》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
在对上述提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经公司2009年5月27日召开的七届十一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09年5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上刊登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嘉阳电力与川投集团子公司嘉阳集团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9年6月24日15: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之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股权登记:
个人股股东及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参会回执;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国有法人股和境内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参会回执;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小南街23号611房间川投能源证券部。
3.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办理。
4.登记时间:2009年6月25日、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异地股东可于2009年6月28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以公司收到日为准)。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电话:028-86098648
传真:028-86098649
邮编:610015
六、备查文件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及公告。备查文件存放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特此通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股东会回执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
本人/本单位作为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提案报告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提案报告序号 | 提 案 报 告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控股95%的四川嘉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嘉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煤矸石购销合同》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其它空格内划“—”。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二〇〇九年 月 日
附件2:
股东会回执
兹登记参加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帐户号码:
持股数: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签名:
二〇〇九年 月 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09-024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一次监事会通知及相关材料分别于5月1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监事。会议于5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嘉阳电力与嘉阳集团公司签订2009年度《煤矸石购销合同》监审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合同的签订是嘉阳电力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公平、公开、公正、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