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OO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曾于2009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二OO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6月5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09年6月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怡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三、股权登记日:2009年6月1日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议程:
(一)《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二)《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2、本次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3、本次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4、本次发行数量;
5、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7、本次上市地点
8、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9、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三)《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四)《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七)《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所有议案已于2009年2月20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讨论通过,并于2009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公告。
六、与会人员:
1、截至2009年6月1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登记与投票方式:
1、登记办法与登记时间(股东登记表见附件1)
(1)登记办法:
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2)
(2)登记时间:2009年6月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薄春杰、雷璐
地址: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怡路6号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24022
联系电话:0759-2820938
指定传真:0759-3382109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3)。
4、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5、其他事项: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与会股东食宿以及交通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六月二日
附件1
股东登记表式样
兹登记参加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2009年 月 日
注:本登记表打印、复制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指示:
决议 | ||||||
议案1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议案2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议案3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议案4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议案5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议案6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议案7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议案8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议案9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议案10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议案11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议案12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议案13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议案14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议案15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议案16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的临时议案是否有表决权: 是 否
如有,应行使表决权: 赞成 反对 弃权
如果受托人不做出指示,受托人可否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注:委托人应该对授权书的每一表决事项选择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空格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本授权书打印、复制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
均有效。
附件3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 |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738433 | 冠豪投票 | 16 | A股股东 |
2、表决议案
如果股东想一次性表决所有议案,则表决方法如下图所示意。
一次性表决所有决议 | 决议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议案1—议案16 |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16个议案 | 99元 |
如果股东想依次表决所有议案,则表决方法如下图所示意。
决议 | 决议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议案1 | 《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元 |
议案2 | 《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2元 |
议案3 | 《本次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 3元 |
议案4 | 《本次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 4元 |
议案5 | 《本次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 5元 |
议案6 | 《本次发行数量》 | 6元 |
议案7 | 《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 7元 |
议案8 |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 8元 |
议案9 | 《本次上市地点》 | 9元 |
议案10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10元 |
议案11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 11元 |
议案12 | 《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12元 |
议案13 | 《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13元 |
议案14 | 《关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 14元 |
议案15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15元 |
议案16 |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16元 |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冠豪高新”A股的投资者,如对议案1《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433 | 买入 | 1元 | 1股 |
2、如某投资者对议案1《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433 | 买入 | 1元 | 2股 |
3、如某投资者对议案1《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433 | 买入 | 1元 | 3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议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可直接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对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而某一股东仅对其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情况,只要股东对其中一项议案投票,即视为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编号:2009-临019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起人股东
减持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9年6月1日,本公司接到股东—浩正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浩正集团”)递交减持公司股票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2009年5月26日至2009年6月1日,浩正集团通过银河证券湛江营业部二级市场共减持冠豪高新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20,000股,所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5 %。
截至 2009年6月1日收盘后,浩正集团持有本公司股票6,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 %。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