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焦点
  • 4:金融·证券
  • 5:金融·证券
  • 6:观点评论
  • 7:时事国内
  • 8:时事海外
  • A1:市场
  • A2:信息披露
  • A3:基金
  • A4:期货·债券
  • A5:策略·数据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公司调查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中国融资
  • B7:产权信息
  • B8:人物
  • C1:披 露
  • C3:信息披露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C17:信息披露
  • C18:信息披露
  • C19:信息披露
  • C20:信息披露
  • C21:信息披露
  • C22:信息披露
  • C23:信息披露
  • C24:信息披露
  • C25:信息披露
  • C26:信息披露
  • C27:信息披露
  • C28:信息披露
  •  
      2009 6 2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C1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C14版:信息披露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入选及认定的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〇八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离任的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广西国发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停产的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被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66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06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9-030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09年5月31日上午9:00在公司多功能厅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16,567,3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7%。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日贵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大会采用记名方式进行现场投票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与高密万仁热电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孚日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孙日贵、单秋娟、孙勇、秦丽华、杨宝坤,监事吴明凤、李爱红、门雅静,总经理傅培林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3,724,581股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合计182,842,724股。表决结果为:182,842,72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 股弃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郜永军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孚日股份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孚日股份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孚日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