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广发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广发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一、适用基金
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计9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适用投资者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三、办理场所
自2009年6月3日起,投资者可到广发银行的业务网点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嘉实沪深300指数(LOF)除外)“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申请办理嘉实沪深300指数(LOF)“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中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广发银行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五、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六、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广发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七、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广发银行就相应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只基金(嘉实超短债债券除外)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起(含100元),嘉实超短债债券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300元起(含300元)。
八、扣款方式
1、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九、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到广发银行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十、“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广发银行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广发银行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广发银行的有关规定。
十一、业务咨询
1、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571)96000888,(020)38322222,网址:www.gdb.com.cn;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