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09年6月2日上午10:00时在杭州市天目山路30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由本公司董事长吕建明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6人,代表6位股东,代表股份数73,675,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9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3,6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二、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3,6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三、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73,6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四、公司2008年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73,6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五、公司2008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73,6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小燕、刘秀华律师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