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6月2日在义乌市福田路99号海洋酒店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局召集,董事局主席金方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议案表决,在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均可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92人,代表股份数45589.5496万股,占总股份数68040.1772万股的67.00%。在参加表决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人数为16人,代表股份数40118.8718万股,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数为76人,代表股份数5470.6778万股。
公司董事(其中董事汪一兵、胡根法、曹中堃、郑勇军、黄廉熙、陶琲、吕长江因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经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合并统计,各项议案审议的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增补金永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局监事;
(45427.9804万股同意,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2。)
2、选举增补鲍江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局董事;
(45427.9004万股同意,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2。)
3、审议通过了《将国际商贸城二区市场资产或将四区市场部分资产用于发债抵押的议案》。
(45574.7608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99.97%; 5.48万股反对;9.3088万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网络投票的程序与方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415 股票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09-014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十四次监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局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小商品城”)于2009 年5月22日以传真、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五届十四次监事局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9年6月2日在福田路99号海洋酒店小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金永华主持。会议的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金永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局主席。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