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21世纪经济报道》的文章《南宁百货新股东探班:东百企业集团背后的助推者》称:广州东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百企业集团”)连同其他多家广州商业和物资企业皆由广百集团托管,可能是广百集团安排收购南宁百货的资本平台;同时,其它相关粤企已掌控南宁百货股权高达17.46%等。
2、经我司书面函证东百企业集团,其表示:东百企业集团竞买南宁百货股份是公司的自主投资行为,与其他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相关约定或协议,不是其他公司收购南宁百货的资本平台;也不与其他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
一、传闻简述
《21世纪经济报道》5月27日刊登了题为《南宁百货新股东探班:东百企业集团背后的助推者》的文章,文中质疑东百企业集团和金骏公司皆为广州市政府收购南宁百货的资本平台,并指出东百企业集团和其它相关粤企已掌控南宁百货股权高达17.46%。此报道引起了公司的关注。
我司董事会针对媒体的质疑和推断,书面函询了东百企业集团;东百企业集团给于了回复。
二、有关说明
东百企业集团函复(传真)我司称:“本公司是广州市国资委全资企业,自2003年9月起,本公司已托管给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本公司竞买南宁百货股份是公司的自主投资行为,与其他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相关约定或协议,不是其他公司收购南宁百货的资本平台;也不与其他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
《上海证券报》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21世纪经济报道》的文章《南宁百货新股东探班:东百企业集团背后的助推者》;
2、本公司函询东百企业集团的书面函件;
3、东百企业集团回复我司询证的函件(传真件)。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