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2009年5月27日发出召开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分别以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及直接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6月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公司八位董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书面表决意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冲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王连洲、马跃、李秉心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王冲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经审阅王冲先生的个人履历,王冲先生具备证券公司高管任职资格,认为其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和限制的情形。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聘任王冲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日
附件一:王冲先生简历
王冲先生,现年34岁。中国国籍,金融学硕士,曾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任职,曾任中国证券业协会执业标准委员会专职委员,副主任。
附件二: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了解了有关情况后,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经认真研究,现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王冲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王冲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经审阅王冲先生的个人履历,王冲先生具备证券公司高管任职资格,认为其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和限制的情形。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聘任王冲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 王连洲 马跃 李秉心
二○○九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