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前的海艺公司诉讼案,终于进入执行程序。S*ST 物业多个存款账户、多个股权、多套房产被冻结。
S*ST 物业今天公告,公司于2009 年6 月2 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查封、冻结财产通知书》,海艺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千帆实业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向深圳中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深圳中院受理了该申请,并查封、冻结了以下财产:查封公司所有的国贸广场二期34 套房产,查封深圳国贸广场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本公司所有的国贸商住大厦15 套房产;冻结公司持有的深圳市皇城地产有限公司95%的股权;冻结公司持有的SST 华塑825000 股定向法人股、*ST 盛润A30000 股流通股、攀钢钢钒58720 股流通股;冻结公司在深圳工、农、中、建四大行开立账户的存款共88万元。
《通知书》要求,公司自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债务,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1997年12月,海艺实业深圳有限公司等八家业主以S*ST 物业未按期交付房产为由,向深圳中院起诉公司及公司下属企业深圳国贸广场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要求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返还购房款及承担违约金共计港币约3亿元。广东省高院于1999年4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公司向对方承担违约金赔偿金及诉讼费等共计港币7916万元。
据S*ST 物业年报,截至2008年,公司净利983万元,货币资金2.71亿元,短期借款3.7亿元,长期借款为3.5亿元。短时间内要筹集8000万元,并不容易。
S*ST 物业称,因公司部分物业被查封,可能对公司的租赁及融资业务造成一定影响;因公司主要账号被冻结,可能对本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造成影响。另外,深圳市皇城地产有限公司是公司的骨干企业,但股权冻结不影响该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而公司持有的部分股票被冻结,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