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8年7月18日,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新加坡籍自然人GO TWAN HENG先生签署了购买其持有的新湖滨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滨”)9800万股股份的《股份转让协议》,并于8月4日签署了相关补充协议。公司同意从GO TWAN HENG先生处购买9800万股新湖滨的普通股股票,每股0.125新加坡元,总价款1225万新加坡元。协议签署后,公司向GO TWAN HENG先生支付可转换保证金930万元人民币。10月13日,公司该股权交易事项获得中国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10月14日,公司通知GO TWAN HENG先生根据协议约定返还93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以使股权转让协议继续履行,但对方未按约定执行。由于对方未完全履行协议中的约束条款,致使公司未能在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后7个工作日的有效期内支付全额转让款。其后,双方就继续履行协议多次协商,但始终未能形成双方认可并正式签署的书面文件。
2009年5月15日,公司收到新加坡共和国高等法院委托中国司法部送达的传票和起诉书,获知对方已向新加坡共和国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继续收购其股份,支付股票的转让价款1225万新加坡元。
日前,公司正积极应对,做好诉讼各项准备。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962 证券简称:国投中鲁 编号:临2009-011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5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暂停募集资金项目“包装桶生产线建设项目”和“高酸苹果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并将该部分资金1,696万元变更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详细情况请见2009年5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公告》(临2009-009号)。
据此,公司于2009年5月26日将上述募集资金1,696万元从募集资金账户取出,用于补充公司本榨季生产所需流动资金。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交通银行专项帐户余额为2,836.74万元,其中,2785.86万元为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云南昭通二期扩建项目”尚未使用金额,按照计划,该部分资金将在本年度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招商银行专项帐户余额为11万元,为公司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本次取出后,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 | 账号 | 账户余额 | 募集资金 | 汇款手续费 | 其他发行费用 | 利息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 | 010900154410803 | 11 | 0 | 0 | 11 | 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外支行 | 110060239018170045618 | 2836.74 | 2785.86 | -0.04 | 0 | 50.92 |
合计 | 2847.74 | 2785.86 | -0.04 | 11 | 50.92 |
特此公告。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六月四日